• 索 引 号:qsxrmzf/2026-00026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内容55条,其中政策解读13条,转发国家、省、市政策10条,部门预算决算2条,医疗救助资金公开4条,公示公告14条,医疗保障信息12条。在政务新媒体上发布信息398条,其中政策解读80条,综合政务10条,公示公告31条,医疗保障信息52条,转发国家政策、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信息225条。

)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

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办公室审核后,局领导审批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数量为0条,废止数量0条,本单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量为0条。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只在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清水医保抖音对外公开。

监督保障本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今年最新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业务动态、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存在依赖上级部署或媒体关注推动的情况个别信息的发布与工作实际发生时间存在一定间隔。

改进情况: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属性、时限和责任科室加强对信息公开时效性的日常监测和提醒,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政府网站(网址: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香港路19号,邮编747400,电话:09387470068,传真:09387470068,电子邮箱:qsxy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