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2026-00033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在执法信息采集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3条,主要涉及建筑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城市排水许可、燃气经营许可等。公开信息55条,政务新媒体发布43条。

)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化。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局机关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经领导审定后发布,重要信息报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全年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发生。本年度,没有以县住建局名义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县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设立了线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用电脑等设备,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形成有效的组织架构,发布信息时逐级审核确认信息准确性、内容格式规范性,主动接受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我局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流程中各环节的职责与权限,确保信息在发布前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渠道与解读形式单一信息公开仍以政府官网为主,对老年群体、乡村居民等特殊群体的信息覆盖不足;政策解读多采用图文形式,视频解读、案例解读等生动易懂的方式运用较少,政策传播力和知晓度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拓宽公开渠道,创新解读形式优化政府官网栏目设置,针对特殊群体通过乡镇(社区)公告栏、广播等传统渠道补充公开;对重大政策文件制作短视频、图文图解等通俗解读材料,增强政策可读性和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 //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康宁路,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306,传真:0938—7152471,电子邮箱:tsqsj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