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2026-00042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清水县子站、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203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187条、政策文件5条、部门文件6条、其他信息5

)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我局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对照县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然资源履职信息特点,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广度,常态化监测发现并及时整改信息发布有关问题,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局在清水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预算决算、政策文件、部门文件、通知公告、其它信息等信息专栏,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录入,谁审核”的原则,及时更新栏目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业务文件、数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重要工作范畴,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建设和发布审核,严格把好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50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平台互动渠道有限,部分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下步抓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及时更新和精准发布。我局将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发布;二是加强拓展互动渠道:积极探索新的互动方式,提高与公众的互动频率和质量。我们将利用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 //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20号,邮政编码741400;咨询电话:0938-7151522,传真:0938-715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