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发〔2021〕38号
中共松树镇委员会
印发《松树镇清洁管护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单位:
现将松树镇《松树镇清洁管护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松树镇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松树镇清洁管护制度
为切实搞好我镇的环境卫生工作,促进我镇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防治环境污染,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一个美丽、清新、和谐、有序的魅力松树,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临街单位和居民户,要保持建筑物的整洁,不准乱堆、乱放、乱挂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准在建筑物上乱贴、乱刻、乱画。
二、经批准设置的标语牌、画廊、广告栏、路标牌、交通标志等,由设置单位定期维修、更新。
三、严禁在街巷、公共场所堆物作业、焚烧废物。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街道的,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到工完场清,及时修复。
四、公共、民用建筑的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私人建筑,也要符合卫生要求。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搬动、拆除、损坏、占用公共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拆迁的,必须报经城建部门批准,并按先建后拆的原则办理,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六、确定每周日为道路管护日,全体新时代文明志愿者志愿者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区域内道路管护保洁。
七、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划片包干,定时、定点、定人进行垃圾的处理和清运,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定点倾倒,做到清洁管护日常化。认真落实环境卫生制度,一日三次对各村道路、巷道、村委会等进行打扫,村干部进行检查,确保全域无垃圾。
八、实行划片包抓制度。各村负责自己村域内环境卫生,每天轮流值日,发现卫生不整洁现象及时清扫,全天常态保持公共场所卫生干净、清洁。
九、检查督办。村干部负责组织人员对村域卫生的值日情况进行日检,周五抽出一定时间集中人员对人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向包片领导汇报并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对拒不清理卫生的人员或不按要求清理的人员进行思想教育谈话。
十、确定每周日为道路管护日,全体新时代文明志愿者志愿者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区域内道路管护保洁。
松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