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国家集采第二、四批接续品种
待分配量选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医疗机构,驻甘部队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第二批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工作方案》要求,我省于近期组织完成了第二、四批国家集采期满药品的接续集采工作,中选结果已于7月11日公布。为平稳有序做好接续集采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现需部分医疗机构对待分配量进行选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参加了第二、四批国家集采期满药品需求量上报的医疗机构中,选择了1家厂牌报量且该厂牌未中选的医疗机构。
二、品种范围
有2家中选企业可同时供应的药品纳入待分配量选择范围,1家企业中选或独家供应规格的待分配量按照规则直接分配,不进行待分配量选择。
三、时间安排
2022年7月26日09:00至7月29日18:00。
四、填报方式
医疗机构登录“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下称“系统”)“二四批报量管理-二四批待分配量选择”模块,对待分配量选择分配至1家或者2家中选企业后上报,即完成此项工作。各级医保部门无需审核,可通过系统“二四批报量管理-上报采购量查询”模块查询医疗机构上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系统已经按照接续集采规则生成各医疗机构的待分配量和中选企业供应品种,各医疗机构必须对待分配量全部完成分配,否则无法上报。逾期未完成分配上报的,统一将待分配量分配至中选价格最低的产品。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待分配量选择工作,组织所属医疗机构按期完成本项工作,加快推进接续集采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世全 180****8266
毛辉强 183****6979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