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scjgj/2026-00005
  •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甘肃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清水分公司等21户企业营业执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4-02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理出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未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21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告名单内企业应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涉及未在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登录网址https://www.gsxt.gov.cn)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涉及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2.需提交相关书面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向登记机关报送。

3.逾期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我局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吊销信息将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企业法人、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任职资格、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荣誉授予等相关领域予以限制。

联系电话:0938-7216960

附件: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未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企业名单



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