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告
继承人:陶闪闪
被继承人:王淑兰
不动产坐落: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66号1栋7号商铺
不动产权证书:甘(2017)清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546号
被继承人王淑兰因病于2021年3月8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应法定继承。现第一顺序继承人陶保福、陶晶晶、陶莹莹、陶星星、陶闪闪一致同意,上述不动产产权由陶闪闪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