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县乡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县农村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搬运装卸、汽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3.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监督检查、质量鉴定、信用评价,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4.负责协调省、市道路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县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交通扶贫工作。
5.负责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取、上缴和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交通行业的国有资产,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重组。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6.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县交通运输局所有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县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流程的督查监管和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解释,提供咨询服务。
7.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治维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开展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组织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全县道路运输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源头安全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0.负责全县公路网运行监测、综合统计、信息发布、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和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协调和紧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1.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涉外工作,开展智力引进工作及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12.联系指导和协调全县邮政行业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建设运输股、综合股、计划财务股、路政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农村公路养护站、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清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清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总收入28940.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37.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915.07万元,为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局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
(2)其他收入1022.61万元。为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当年取得的财政盘活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2002.92万元。为清水县交通运输局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2.清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总支出24658.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7.34万元,农林水支出3789.7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230.98万元。
(1)基本支出469.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等日常支出。
(2)项目支出24188.67万元,主要用于社棠至南峡至清水县城国防战备路建设、金集至贾川及金集至南河川公路改建、畅返不畅等项目支出。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07.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1万元,主要用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农林水支出2344.1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19923.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等。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18年度决算支出0万元。
(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27.69万元增加5.63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
(六)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万元。
(七)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清水县交通运输局无车辆。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3个,资金15736.02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2.06%。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都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绩效总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项目完工验收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快资金报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