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并贯彻实施;制订全县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交通企业改革;协调国省道建设服务工作,组织全县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单位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建设运输股、综合股、计划财务股、路政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二)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农村公路养护站、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5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6.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减少965.1万元,下降34.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项目安排资金减少。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76.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减少965.1万元,下降34.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5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5.62万元,公用经费1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2.34万元,增长16.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划转调入20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1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4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57.44 万元,下降46.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安排项目支出减少。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城乡社区支出883万元。
2、交通运输支出976.5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没有征收业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883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1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2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划转调入2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项目名称分别是:城市公交车补贴、县级财政日常养护资金、2018年农村公路检测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34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44%,绩效评价方式为(自评)。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