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县乡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县农村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搬运装卸、汽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三)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监督检查、质量鉴定、信用评价,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四)负责协调省、市道路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县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交通扶贫工作。
(五)负责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取、上缴和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交通行业的国有资产,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重组。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县交通运输局所有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县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流程的督查监管和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解释,提供咨询服务。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治维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开展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组织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全县道路运输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源头安全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县公路网运行监测、综合统计、信息发布、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和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协调和紧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涉外工作,开展智力引进工作及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十二)联系指导和协调全县邮政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建设运输股、综合股、计划财务股、路政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局属事业(非参公)单位
局属事业(非参公)单位3个,包括:清水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清水县农村公路养护站、清水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367.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17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6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17.78万元,占88.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6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83万元,占6.46%;项目支出10633.35万元,占93.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94.4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9.3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15%,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8.33万元,增加44.07%,原因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607.54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7.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77.47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万元,增加6.24%,主要原因是发放新录用人员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50.6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7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交通执法队支出增加等。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通局共有车辆3辆(台),其中:执法车辆3辆(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9.03万元,本年支出179.03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的6个,共涉及资金4168.3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共计6个,全年预算4168.3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45.91万元,全年支出3941.08万元,预算执行率94.55%。通过自评,3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剩余3个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但当年未下达资金自评结果为“不合格”。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城市公交车补贴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334万元,预算调整数390万元,实际执行39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交车补助资金到位后,群众出行成本有效降低。城市公交车补贴资金的发放极大减轻了公交企业的运营压力,调动了公交企业的积极性,有利于车辆和设施装备的更新、有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城市公交公益性得到有效实现。同时,企业也不需要分散精力去拓展多种经营业务来弥补主业的亏损,而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公交事业中去,有助于企业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改善乘车环境,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通自然村硬化道路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2269.91万元,实际执行2265.01万元,执行率99.79%。自评价得分95.49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到位率为99.8%,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相关规定完整;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完整;财务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完整;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整;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完整;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完整。工程质量达标,如期完成硬化路建设任务。
3.2021年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维修及配套资金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286万元,实际执行128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合理,预算执行率100%,财务监控有效,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及时完成农村公路养护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对2021年通自然村硬化道路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2021年,县财政安排自然村硬化道路项目资金2269.91万元,批复预算2269.9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269.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2265.08万元,预算执行率99.79%。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事务(项):反映财政对工会事务的补助。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九、农林水(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的补贴。
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对出租车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出租车的补贴。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反映用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反映应急管理事务的支出。
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