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印发《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
生产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分级分类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尽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按照中央、省、市、县安排部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部署开展岁末年初生产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省厅26条措施、市委市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县委县政府50条具体措施,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年和2023年春运检查等,深入开展生产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23年1月5日前)。各股室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自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本辖区存在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方案要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内容、任务、分工、标准和企业自查自改的责任,细化部门和单位监督检查责任。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1月31日前)。深刻汲取本领域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的原则,督促指导范围内交通运输各类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因地制宜研究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局机关各相关股室也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运输、公路养护管理和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相关指导工作。
(四)综合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各股室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在2023年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派督导检查组,对行业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三、主要内容
(一)道路运输及公路运营。重点检查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长大桥隧健康监测与安全运行、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管理服务、隐患路段治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进展等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问题。
(二)公路工程建设。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复杂地质条件或穿越重要交通干线桥隧施工,不良地质地段深基坑和路堑高边坡施工、墩柱及盖(系)梁施工,模板、支架、挂篮等大型临时工程或专用设备安拆和使用,施工工地及驻地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冬季防火、防中毒、防触电、防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措施落实等情况,按照“坚守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要求,重点针对公路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危作业环节严查红线问题。
(三)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各单位机关办公大楼建筑火灾隐患、消防通道、消防供电设施、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情况;客运场站、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和紧急疏
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水源、消防设施配置等情况;在建和运营隧道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燃气运输安全。重点检查燃气运输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资格资质管理,对管辖范围内涉及燃气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重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操作规章不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交通运输企业、工程项目建设驻地要加强对使用瓶装燃气的管控,定期检查燃气灶具、连接软管、气瓶等是否有漏气现象,气瓶检测是否在有效使用范围内;严查普通货车运输瓶装燃气等情况。
(五)综合执法。重点检查组织开展联合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情况、超限超载执法检查站工作情况、全县高风险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治理情况;非法载客以及“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应对冬季恶劣天气联动机制落实情况。
(六)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省厅26条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50条具体措施以及县委县政府50条具体措施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明确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落实情况,行业领域安全监菅责任细化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岁末年初生产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要真正做到查处突发问题、防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二)狠抓工作落实。围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股室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养护、公路工程建设等领域问题治理,加强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判定研究,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加强防控和整治,治理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优化工作方法。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要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科学执法,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在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检查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冬季低温雨雪要做好御寒保暖,确保督查检查安全顺利。
局属各单位制定的专项督导检查方案请于2023年1月5日前报局安全监督股。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2023年2月4日前报局安全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