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6—2027年花牛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各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6〕2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2026—2027年花牛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部署,为做强我县花牛苹果主导产业、完善全产业链、提升品牌竞争力与综合效益,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支持方向
申报范围:本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正常运营3年以上、信用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方向:围绕花牛苹果全产业链,重点支持良种苗木繁育、标准化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
二、申报主体条件
1.注册登记合法有效,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建设能力与运营基础。
2.聚焦花牛苹果主业,带动农户、联农带农机制健全。
3.近三年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4.项目符合国土空间、农业规划与生态环保要求,前期手续完备,能按期实施、尽快见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含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效益分析、保障措施)。
2.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合作社章程等)。
3.土地/设施权属或租赁证明、环评与安评相关承诺。
4.联农带农、产业带动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按要求需提供的补充材料。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主体自愿申报,按要求备齐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乡镇初审。
2.乡镇初审汇总后,于2026年1月21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专家组织评审、公示,择优推荐上报。
五、有关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严禁虚报冒领、重复申报、套取资金。
2.项目建设内容须与花牛苹果产业集群定位一致,突出示范性、带动性、实效性。
3.财政奖补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人员经费、日常运转等非生产性支出。
4.各乡镇要认真宣传动员、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与时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938—7151312
电子邮箱:921683959@qq.com
清水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