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汛办发〔2025〕6号
清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终止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5年7月2日23时,我县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动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全力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目前,影响我县的强降水过程已经结束,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工作基本结束。
依据《清水县防汛防洪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清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月5日11时终止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继续加强防汛工作责任落实,针对应对本轮强降水过程的不足及短板,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按照“1263”气象服务及应急联动要求做好监测预警,强化风险管控,做好危险区人员避险转移安置,强化预案、队伍、物资等建设,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应对“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确保安全度汛。
清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