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防减救办函〔2025〕12号
关于做好前置物资管理的通知
山门镇、秦亭镇、郭川镇:
今年以来,我办组织向你镇前置部分救灾物资,为做好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是我县改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有力举措。当前,主要救灾过程已过,请各相关乡镇及时回收整理已发放至村级的物资,统一储备加强前置物资管理,按照《清水县前置物资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建好台账,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下周起,县应急管理局将协同县发改局对物资前置情况开展检查。
清水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