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发〔2020〕12号 签发人:宋旭辉
清水县科学技术局关于
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
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清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现将《清水县科学技术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央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随文上报,请审视。
清水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1日
清水县科学技术局法治政府建设
中央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局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我局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行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改问题和措施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和实地督察天水市反馈问题17个,我局共查找认领了20个问题,制定以下52项整改措施。
问题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我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科技局党组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 2.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
责任领导: 宋旭辉、赵亚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 6月底。
问题4: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 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3.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宋旭辉、王玲香、赵亚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 6月底。
问题8: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党组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
责任领导:宋旭辉、赵亚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履行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我局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通过清水文旅APP或其他门户网等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 1.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 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 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 1.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地方党委工作部门未按要求设立法律顾问,不少基层政府部门还未设立法律顾问;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法律顾问,但主要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存在“事前不参与、事后忙救火”现象。
整改措施:1.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 2.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评估,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审查、签订,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及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事务,重视听取和吸纳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7: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区县将法律顾问作为“摆设”,未能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审查的事前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党委机关不重视法律顾问制度;部分行政机关法治意识不强,依靠法律顾问“大包大揽”,未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
整改措施: 1.在重大行政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中,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组织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 2.重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谈判,对合同内容审核把关,化解合同履行中的矛盾和纠纷;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各级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8: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落实不到位,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忽略法律法规的学习。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清水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2.将宪法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列入集体学习研讨计划,每次学习1至2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3.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宋旭辉、赵亚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9: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够到位,限于诉讼代理、事前征求意见不够重视;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仅停留在电话咨询。
整改措施:1.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顺问制度,聘请、续聘法律顾问; 2.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评估、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审查、签订,参与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及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事务。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20.规范性文件存在超越制定权限设定行政处罚等情形;部分规范性文件经备案审查要求纠正的,制定机关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订后另行印发。
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清水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泛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有关机关、专家的意见,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2.认真贯彻落实《清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清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对经备案审查要求纠正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及时修订后重新印发,严格规范工作程序; 3.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常态化清理,对制定时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废止或上级文件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废止,对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完善,重新发布实施。
责任领导:宋旭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以贯彻整改任务为抓手,全面对照梳理督察交办事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梳理反馈问题,加强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当前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全面整改。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谋划决策,研究整改事项,统筹解决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整改落实督促检查,按时限向县委依法治县办上报整改情况。
(三)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通过开展问题整改,有力推动各股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6月底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7月底清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强化跟踪问效。要依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纪依法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追责问责情况专报县委依法治县办。
附件: 1.清水县科学技术局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清水县科学技术局整改落实中央依
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宋旭辉 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玲香 科技局副局长
周彦辉 科技局副局长
赵亚平 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 温世忠 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曹建龙 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李改霞 科技局职员
张爱科 科技局职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