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科学技术局关于上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食安委:
2021年,我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现将科技局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积极争引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今年以来,我局把食品安全列入项目申报指南,指导企业申报食品安全科技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各类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围绕食品安全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对县内企业进行摸排,挖掘、筛选和包装优势项目6项,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科技项目2项,县畜牧中心承担实施《清水地区不同品种青贮玉米的筛选及高产栽培技术研究》6万元,县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实施《清水县半夏生产品质监测与管控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15万元;加快食品安全实用成熟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成清水县农发公司与天津农科院等科技合作2项,重点突破中药材半夏连作障碍技术等食品安全关键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对外科技合作成效显著。邀请市科技局科室负责人和天津农科院食品行业专家深入县农发公司、兆达农业等多家企业,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同时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加强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把食品安全宣传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科普活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企业,深入推进科技示范推广。今年以来,扩大企业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培育省级科技创新企业,推荐汇涛蜂业、兆达农业两个企业成功取得省级科技创新企业认定,获得省市补助资金8万元,成功推荐兆达农业等5家企业完成甘肃省中小型企业入库,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1.98亿元。取得历史突破。依托省市列科技项目积极建立白驼镇林洼村白灵菇科技示范园等5个科技示范基地,全县建设各级各类科技示范点18处,引进新品种17个,推广新技术21项,培育科技示范户100户。完成科技骨干培训2100余人(次)、普及型培训2.16万人(次)。并加大科技宣传力度,上报各类科技信息100余条,市县采用60余条。结合2021年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疫情防控”等开展科技知识集中宣传活动10次,散发科普宣传等资料1.2万余份。二是强化科技项目管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2021年,清水县科技局及时抢抓科技政策动向,积极申报储备省、市列科技项目。争取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40万元,市列科技项目3项20万元,储备申报2022年度市列科技计划项目41项,创历年新高。由甘肃省中药材技术体系首席专家陈塬教授为组长的省市县专家组,对我县承担的"旱作半夏与种源建设"课题试验进行现场测产,测产显示,有两种引进半夏品种增产效果显著。"旱作半夏与种源建设"试验研究课题,已历时4年之久,受到了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学技术厅,及省中药材技术体系专家组的高度重视,省上在清水设立了半夏区域试验站,由清水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共同组织实施。试验中完成了半夏旱作技术、引种品比优选、病虫害防治研究、农艺综合试验等全方位研究。本次引进来的两个品种是多年来从35个品种中优选出的产量高、抗病力强、产品质量好的品种,有很高的推广价值。并完成历年4项省市县列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通过各类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结题,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科技创新步伐。
三、存在的问题
清水县科技工作与省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领军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能承担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科技领军人才紧缺,科研成果少。二是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科技创新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县列科技项目少,制约着县域科技创新的步伐。三是科技创新社会化力量严重不足。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科技创新工作重视不够,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严重短缺,社会多元化科技投入的模式还没有形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缺乏、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全覆盖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完善。今后将结合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相关项目科研开发目标的重要内容,并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验收、成果鉴定、申请奖励等的重要条件之一,在动植物新品种申报、农业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中,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规范和要求,依靠科技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把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内容纳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科普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清水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9日
清水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