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102-145146-585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5-03-31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公示栏和财政信息的维护管理和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股室职责、办公室地点以及业务办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流程等信息进行公开,为预算单位和广大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党政机关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站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对财政业务办理名目、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条件、程序、办结期限予以公布;对本局职能、职责和领导干部和股室工作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 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党政“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