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及下步的打算等五方面就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 作为文化职能、文化执法部门,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每月定期的工作例会上,局领导班子都突出重点,精密部署,尤其是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和县图书馆、文化馆等与群众紧密相关的窗口部门,定期更新资料,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提高。积极落实文件精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完善,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人员落实到位,对局领导的部署跟踪到位,适时增补、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建章立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先后设置“机构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计划总结、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其他行政行为、便民服务、举报投诉、文化政务、行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网上申请、文化执法人员信息”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全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2次,信息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2次,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60余条,报送《清水县文化广播影视局信息》120期,公开信息内容涵盖文化广播影视政策文件、文化执法法律法规文本、文化影视发展动态、民生事项、文化服务、行风建设履行情况等类别,《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已累计主动公开信息共1600余条。 三、政府信息咨询及申请情况 2016年已接受群众咨询500余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明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文化信息网、文化动态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落实专人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