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2-00416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清水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清水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现将《清水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政策内容做一简要说明

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进一步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管理、竣工管理、后续管理等方面都有规可依,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能够落实到位;二是创新完善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将各项单个的管理规定系统归纳为综合性的管理办法,补齐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短板;三是便于各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规范开展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管理,也便于广大群众和经营主体了解掌握衔接资金项目方面的政策要求。《实施细则》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政策依据充分,主要依据省上出台的项目库、公告公示、项目资产管理规定,及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二是内容比较具体,对各个方面的规定要求都做了详细明确的说明,力求清楚明白;三是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使乡镇和部门清楚衔接资金项目如何监管,群众和经营主体清楚项目如何申报、如何实施管理。

《实施细则》二十五条。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提出《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和适用范围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共3条,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申报、项目库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和计划管理规定,提出各级都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乡镇要对村级做好指导,加强入库项目审核;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入库项目论证,确保项目可行,全部符合落地实施条件;县乡村振兴局要提请县委农办组织开展县级评审,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剔除明确了入库项目“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项目和超范围使用衔接资金的项目坚决不纳入项目库。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共8条,靠实了衔接资金项目监管责任,明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批复,项目进度质量管理、公告公示管理、监督检查管理、绩效管理等要求。提出要建立健全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三类户”和村集体充分受益。要在项目申报实施各个环节及时收集整理项目软件资料,保证软件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逻辑性第四章项目竣工管理。共6条,重点对衔接资金项目验收作了明确规定。衔接资金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及时进行验收,实行乡镇(实施单位)自验、项目主管部门复验、县级验收三级验收程序,落实乡镇(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县级验收组验收责任。明确“五不验”,即:项目未完工不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与计划不一致不验收、项目未规范开展公告公示不验收、项目未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验收、项目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不足不验收。明确提出了各级、各类项目验收的形式和抽验比例,以及验收结果的确认。明确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当年实施的全部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第五章项目后续管理。共2条,明确衔接资金项目后续管理责任,项目资产确权颁证、移交管护、风险防范规定要求,确保项目资产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到位、收益分配及时,不闲置、不损失浪费,能够保值增值。第六章附则。共3条。要求纳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同时按照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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