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农产品网络销售,打破地域限制,提高特色农产品知名度,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县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我县农产品外销,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积极培育本地农业、畜牧等专业合作社电商转型,同时大力引进成熟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资源置换、资源互配等方式,逐步形成清水县网货在电子商务平台聚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强力推进牛羊、苹果、核桃、蜂蜜等特色农牧产品网上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做好农产品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县商经委、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工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积极组织发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企业、运销大户等在中国农产品交易网、中国农产品信息网、慧聪网等全国影响较大的网站定期发布我县主要农产品信息,提升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布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单品特点、数量、价格、上市时间以及企业(合作社)简介、联系方式等。县农经局、畜牧局、林业局负责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大户,县商经委负责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县场在网上发布农产品信息。
(二)引导农产品销售企业(个人)在专业电商平台开店销售。县商经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和运销大户在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借助其品牌优势,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
(三)培育扶持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不断扩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选择县内有代表性的生产加工、营销企业、运销大户,在资金筹措、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其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两后生”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
(四)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要以完善物流网络,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积极发展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物流配送。通过电子商务高效集约的流程再造,实现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四流合一”。支持一家或几家物流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优化物流配送布局,整合物流资源,加快建立县、乡镇和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五)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拓展产品外销县场。依托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探索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网店”等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我县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
(六)加强电商人才培训。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邀请淘宝大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教授,特别是淘宝开店经验丰富、业绩优秀的营运公司,对特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业合作社、运销大户等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对县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班学生、大学生村官进行集中短期培训,引导他们通过设立“淘宝网店”发展电子商务。
(七)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精品和品牌。县质监等部门要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影响广泛的特色农产品,提升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扩大产品的县场竞争力。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加快县域公共品牌建设,通过全方位的包装、策划、宣传推广等活动,打造公共品牌,促进农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
三、支持政策
(一)税收支持。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规定免征蔬菜、肉品(猪、牛、羊、鸡)和鲜活蛋产品(鸡蛋、鸭蛋、鹅蛋)流通环节增值税,落实国家对农林牧渔项目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积极探索适合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率。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
(三)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国家专项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在农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电商运营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尤其对供应电子商务网货的合作社、加工企业及物流配送企业给予大力支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农产品网络营销工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抓好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把农产品网络营销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年度实绩考核。
(二)放宽准入门槛。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电子商务产业,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一律不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三)加强电子商务管理。商经委加大网络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设施瓜菜、畜禽产品、特色林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加大例行检测力度,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标经营行为,保护品牌商标,维护清水县农产品良好信誉,促进全县农产品网上交易顺畅平稳。
(四)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特色农产品,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利用网络平台、展示展销会等多种渠道,宣传清水县农产品的特色优势,提高清水县农产品在全区、全国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