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6号)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及防控措施的指导意见》和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清水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步响应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清水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