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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疫情防控集中消杀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08日 00:00   来源: 清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区疫情防控集中消杀的公告

(第2号)

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对我县城区开展疫情防控集中消杀,现公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每天15:00—17:00

二、消杀范围:县城主次街道、巷道、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等,永清镇城区所有村庄、院落、巷道等。

三、责任分工:县住建局负责县城主次街道、轩辕广场、充国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消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区各超市、火车站、汽车站的消杀;县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的消杀;永清镇负责居民小区和城区所有村庄、院落、巷道的消杀;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对本小区实施消杀。

四、注意事项:此次喷洒消毒对人畜无害,为不影响广大居民生活,喷洒消毒期间,请各住户关闭门窗,尽量不要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佩戴口罩,同时要保持良好心态,科学预防、正确应对,树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心。

清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