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九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在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中,县执法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沿街商铺、流动摊贩占道搭棚集中整治行动,成功拆除了一批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的遮阳棚(伞)及简易帐篷。 整治行动采取限期整改与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方式,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督促沿街商铺和流动摊贩对占道搭建的遮阳棚(伞)、简易帐篷进行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拆除。 截至目前,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0余份,清理永清路、充国路、中山路等路段乱摆乱卖摊点124个,规范店外经营商铺108户,拆除遮阳棚(伞)、简易帐篷129处,较好地规范了商户经营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