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水县“九个专项”整治活动中,该县环境保护局按照《清水县“九个专项” 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结合“九个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涉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噪声污染整治、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企业环境隐患排查、环境违法企业查处、牛头河水质监测等方面,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其中,在水源地执法检查中,发现天水鸿伟房地产有限公司鸿伟大厦项目部将打桩产生的泥浆倾倒在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肇事方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污染,配合调查。在违法企业查处中,发现清水县祥和屠宰厂涉嫌未批先建,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污水未按照要求集中收集处理,涉嫌环境违法,县环保局将依法进行查处。在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中,发现滨河铭苑小区一楼部分餐饮商铺和小茶楼油烟直排,该局责令经营业主进行整改,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加高烟道或使用清洁燃料等措施消除油烟污染。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牛头河沿线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废水入河口水样和天水轩辕纸业牛头河断面水样进行了采集,确保牛头河水质达到地表水水质要求,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牛头河沿线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废水入河口水取样)
(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天水轩辕纸业牛头河断面水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