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水县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清水”、“和谐清水”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开展联合整治,多举措开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县在开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工商局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财政、人事、司法等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为确保工作抓出成效,落到实处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落实责任到位。制定了《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打、防、控相结合,在加强重点防范上下功夫,对传销活动做到露头就打,最大限度地铲除传销组织。县工商局把《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到科室、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辖区进行监管,确保打击传销工作日常有人抓,有人管,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打传非法传销知识,以悬挂布标、散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开展全方位宣传,充分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提高广大群众抵制能力,构建群防群治的打击传销工作氛围。四是形成打击合力。工商、公安联合开展对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交界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出租房屋和直销企业开展调查,掌握辖区内传销、直销活动动向,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为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打牢基础,发现传销人员加强引导教育,就地遣返。五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方便群众举报,快速查处传销案件,充分利用110、12315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保证投诉举报网络畅通,及时快捷查处非法传销。 开展创建无传销县活动以来,清水县工商、公安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42台次,执法人员258人次,宣传车34辆次,悬挂布标26条,散发宣传单25000余份,粘贴公告125张,排查宾馆、旅店、出租房622个次,遣返传销人员191人。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