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政府加强打击传销工作,通过采取五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自2011年以来,该县境内未发生传销行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该县主要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该县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召开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下发清水县打击传销行动方案,安排部署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打传责任制。县政府每年都与乡、镇(县经济开发区)政府签订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责任书,乡镇政府(开发区)与居委会、村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乡镇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属地管理,明确打击传销任务,形成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该县综治委将打传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工作,2013年起综治考评由1分的分值提高到2分;二是“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覆盖率已达100%;三是该县将打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四、强化出租屋管理。居委会(村)按照“六个一”标准将打传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逐户上门登记出租屋及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和完善基础信息档案,与出租屋主签订一份责任书,发放一份《清水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致全县出租屋业主一封信》。
五、宣传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县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正面宣传打传工作成效;二是集中开展各居民小区打传板报巡回展,受理市民咨询、投诉和举报;三是协调宣传、广电部门和通讯运营企业,开展媒体正面宣传,仅2014年以来,该县就持续发布打传警示电视字幕50条次,发送打传公益短信5万条,号召广大市民抵制传销、举报传销,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打传公益信息,警示、教育群众,震慑传销组织,设置宣传台(栏)22个,悬挂横幅50条,喷刷标语120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