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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临时石料加工站项目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2日 16:15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

临时石料加工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7月

生态环境部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项目、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临时石料加工站项目

建设单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程红斌

联系人

杨彦斌

通讯地址

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

联系电话

15101981888

传真

/

邮政编码

741000

建设地点

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

立项审批

部门

清水县发改委

批准文号

天清发改备<2020>44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其它建筑材料制造C3039

占地面积

23133.449m2

绿化面积

80m2

总投资

(万元)

800

环保投资(万元)

30.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

3.7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天庄高速公路是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起点位于平凉市庄浪县朱店镇孔家沟,顺接静庄高速公路,终点止于天水市麦积镇宏罗村,与G30连霍高速宝天段相接,路线全长117.6公里。由于天水境内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隧道桥梁称为此段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桥隧比例为65.31%。高速公路隧道开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洞渣,由于受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等因素的影响,大量隧道洞渣得不到合理利用,常常需要建设专门的弃土场来废弃。洞渣废弃既占用了土地资源,又影响了环境,有时因处置不当还会形成安全隐患。

为更好地体现“绿色交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公路建设理念,减少隧道洞渣占地面积,防止水土流失。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建设一隧道洞渣临时加工站,预计总投资800万元,综合利用隧道洞渣,临时加工站占地面积为23133.449m2,原料来源为天庄高速TZZB7标隧道掘进时产生的洞渣石料,预计年加工石料为25万m3,主要用于天庄高速TZZB7标工程建设,无外售。其用地期为4年,待天庄高速TZZB7标段道路建成后,该临时石料加工站即停止生产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场地做复垦,达到相关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本项目主要生产机制砂,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该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我单位在接到委托后,按项目特点与专业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针对本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问题,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工程中的污染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尤其对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正负影响和效益进行了客观的论述,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临时石料加工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本项目临时石料加工站运营期仅为天庄高速公路TZZB7标段服务,施工时间为4年,待天庄高速TZZB7标段道路建成后,该临时石料加工站即停止生产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场地做恢复原状。本次环评仅对临时石料加工站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版),2018.12.29;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环44号令,2018.4.28修订;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1.1起实施;

(1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2016年9月30日);

(11)《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发改委,甘政函[2013]4号);

(12)《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1日实施);

(1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8〕68号)。

2.技术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7)《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HJ819-2017);

(1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1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1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3.项目依据

(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临时石料加工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清水县自然资源局文件;

(3)清水县水务局文件;

(4)建设单位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三、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以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在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评价目的

通过实地调查及资料收集,全面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对项目内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以及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分析;预测运营期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与范围提出相关治理措施,并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靠性、合理性。最终论证该项目实施相关环保措施后的环境可行性,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环境管理决策依据,使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有关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划分要求,本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为农村地区,故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于二类功能区。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2012年8月),甘肃省黄河流域渭河水系二级水功能区划图中,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牛头河,属于牛头河麦积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白沙,终止断面为入渭河口,为III类水体,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见图1。

3. 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地下水质量分类的划分方法,项目所在区域确定为地下水环境III类功能区。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北侧为305省道,省道边界线外35m±5m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余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六、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它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七、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区地势比较平坦,厂区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所在地北临305省道,南侧和东侧与牛头河相临,东侧为清泉村(下寺村),根据扶贫搬迁政策,现阶段清泉村举村搬迁至距离项目200m以外(现下寺村新农村位置)。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便利,适宜工程建设。

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设置封闭式彩钢结构的原料棚对整个加工工序采用密闭作业。建设半封闭式原料及成品堆场,并对原料和产品采取遮阳网遮盖,确保原料及产品不露天堆放;通过对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保证物料及产品面层湿润,减少风力起尘。物料在装卸过程中均采用湿法作业,加强生产管理,尽量降低物料装卸落差。采取以上抑尘措施后,项目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且经预测后不会对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产生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量较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化粪池交其他单位定期清掏,废水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经预测可知,项目各产噪点进行有效治理后厂界东、西、北、南侧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且项目夜间不生产,故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100%得到有效、妥善地处置,没有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1。

表1 项目拟选址环境功能属性

序号

功能区区划名称

评价区域所属类别

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III类,牛头河

2

环境空气功能区

二类

3

声环境功能区

2类和4a类区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不属于

5

风景保护区

不属于

6

水库库区

不属于

7

饮用水源保护区

不属于

8

自然保护区

不属于

9

风景名胜区

不属于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所在地水电来源供应可靠,周围无重大污染物产生。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后,在采取环评要求的各种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经科学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其选址合理可行。

八、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结合生产工艺,综合考虑环保、绿化、劳动卫生等要求,对厂区平面进行了合理的布置。根据加工区的工艺流程及产噪特点,合理布局厂区内各工序位置,使其产噪较大的生产厂房布置于厂区北侧。让其与西侧的生活区相隔较远,不仅便于项目愿付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程度减轻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生活区域的影响。厂区设置一个出入口,位于厂区的西北侧,为原料、产品运输及人员出入的主要通道。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进出口方位,原料堆放区位于项目东侧,西侧向南为成品堆放区。项目原料堆放区、加工区和产品堆放区均设置半封闭式厂房,可很大程度降低粉尘的产生,远离周边居民区,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项目平面布局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环保的“合理分区、工艺流程、物流短接”原则要求,车间分区明确,各区域布置紧凑,辅助区域配套到位,综上所述,本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5。

九、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临时石料加工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

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清水县永清镇清泉村。项目所在场地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5°58′57.49″;北纬:34°41′21.46″。北侧紧邻305省道,南侧和东侧临近牛头河,东侧为清泉村(下寺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2,项目周围概况卫星影像示意图见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照片见附图4。

2.建设内容和规模

为满足天庄高速TZZB7标段建设施工要求,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经理部计划在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建设一隧道洞渣临时加工站,临时占地面积23133.449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加工区内设置一条年产25万m3砂石料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石料加工彩钢棚、原料彩钢堆棚、砂石成品堆放彩钢棚各一座,以及办公生活用房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2。

表2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工程内容

新建一条年产25万m3机制砂生产线,封闭式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约15200m2。

其中

原料区

位于厂区东侧,彩钢棚一座,建筑面积约8000m2。原料堆场设置2m高挡墙+三面围挡+顶棚,地面做硬化。

生产加工区

位于厂区东北侧,彩钢棚一座,建筑面积约1200m2。为全封闭式生产车间,生产设施全部布置在加工区内。

辅助

工程

成品堆存区

彩钢棚一座,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约6000m2。堆场设置2m高挡墙+三面围挡+顶棚,地面做硬化。

生活办公区

包括办公、住宿、办公及食堂等,面积约800m2。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项目由红堡镇乡镇供水工程给水管接管引至本项目供生产和生活用水。

供电系统

本项目用电接自红堡镇电网,配置2台1250KVA变压器,可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要。

供暖系统

冬季供热采用电暖器。

环保工程

废水

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沉淀池上清液抽出回用,底层沉淀物泥沙压滤处理后外售其他建材公司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食堂废水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委清掏。

废气

加工卸料及堆场粉尘:建设半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地面均做水泥硬化,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生产加工及物料装卸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

车辆运输粉尘、车辆尾气:设置轮胎清洗装置清洗进出车辆轮胎,道路实时清洗,物料密闭式输送。运输过程要加强管理,在厂区出入口设置限速标志。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专用通风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固废

废机油、废液压油包装桶: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设置;

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处理后外运其他建材公司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制定地点

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噪声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处理、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3.产品方案

项目共生产4个不同规格产品,预计年生产量25万m3。全部用于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施工建设,不外售。

表3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生产规模

备注

1

石料

0~5目

25万m3

每种规格产品产量根据项目部施工需求进行调整

5~10目

10~16目

16~30目

4.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消耗情况

结合项目设计规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水耗情况见下表。

表4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动力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

产地

1

石子、砂子

250050m3

天庄高速隧道洞渣

2

能源

72000m3/a

乡镇供水工程

3

2.4万kW·h/a

红堡镇电网

注:本次环评只对机制砂项目进行评价,不包含天庄高速隧道施工及本项目所用石料开采。

5.物料平衡

本项目年产砂石料25万m3(一般干砂的密度为1.20-1.65t/m3,本项目取1.4t/m3),年产量也可表示为35万t/a,故项目原料使用量为351054t。

项目物料平衡见表5。

表5 项目物料平衡表

物料名称

输入量(t/a)

物料名称

输出量(t/a)

天庄高速隧道洞渣

351054

成品

350000

无组织粉尘

4

压滤机泥饼

1050

合计

351054

合计

351054

图1 项目物料平衡图(单位:t/a)

6.石料来源及性质说明

(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7标项目情况介绍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TZZB7合同段,起点桩号K130+480,接 TZZB6 标设计终点,路线自北向南布线,设贾川服务区、牛头河2号大桥、贾川立交、清泉村牛头河特大桥、清泉隧道、清泉村牛头河大桥、红堡镇牛头河大桥、来家山隧道、来家山牛头河大桥、雷家河隧道、雷家河村牛头河大桥、咀头山隧道,终点桩号 K143+176,标段设计里程总长度12.696km。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 ,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和路基为1/100。隧道采用分离式隧道,短隧道内断面净宽12.75m,净高5.0m,长隧道内断面净宽10.25m,净高5.0m。路基土石方数量:挖32.9万方填97.9万方;桥梁(5435.6)m/(11)座(单幅),其中特大桥2611m/2座;大桥(2098.1)m/(4)座;匝道桥(629.5)m/(4)座;互通主线桥(97)m/1座;涵洞(3)道;隧道(4787.56)m/(4)座(双洞),其中长隧道(4497.56)m/(3)座;短隧道(290)m/(1)座。

本项目临时石料加工站原料主要来源是咀头山隧道,运输距离约7km,沿305省道运输至加工点,沿路经过村庄为唐杨村,见下图。

图2 项目原料来源涉及隧道图

中铁十六局特委托甘肃创翼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用隧道洞渣进行了固废属性鉴定分析。结果详见下表:

表6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限值(mg/L)

达标情况

1

PH

无量纲

7.54

≥12.5或≤2.0

达标

2

铜(以总铜计)

mg/L

0.05

100

达标

3

锌(以总锌计)

mg/L

0.011

100

达标

4

镉(以总镉计)

mg/L

0.005L

1

达标

5

铅(以总铅计)

mg/L

5×10-3

5

达标

6

总铬

mg/L

0.05L

15

达标

7

六价铬

mg/L

0.011

5

达标

8

汞(以总汞计)

mg/L

0.05×10-3

0.1

达标

9

铍(以总铍计)

mg/L

0.2×10-3L

0.02

达标

10

钡(以总钡计)

mg/L

8.06×10-3

100

达标

11

镍(以总镍计)

mg/L

0.04L

5

达标

12

总银

mg/L

0.01L

5

达标

13

砷(以总砷计)

mg/L

1.1×10-3

5

达标

14

硒(以总硒计)

mg/L

0.1×10-3L

1

达标

15

无机氟化物(不含氟化钙)

mg/L

0.738

100

达标

16

氰化物(以CN—计)

mg/L

0.001

5

达标

注“L”表示小于检出限

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等相关标准,经分析鉴定,本项目隧道废渣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可以加工再利用。原料来源可行。

(2)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

原材料运输:本项目临时石料加工站原料来源为天庄高速TZZB7标隧道掘进时产生的洞渣石料,主要对咀头山隧道洞渣加工利用,运输距离约7km,所有原料均由项目部车辆沿305省道运输至本项目加工点,一路经过村庄为唐杨村。其中石料运输需对运输车辆进行全封闭,装载量不能超过车厢挡板。

产品运输:项目产品由运输车辆经唐杨村回运至天庄高速TZZB7标段施工。经调查可知,运输路线全线沿S305前进,无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点,沿路有居民住户。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污染牛头河,减少对沿途住户的影响,本项目运输采用全封闭式运输,并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速等措施,因此不会对牛头河和沿线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7.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

表7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振动给料机

1349

1

外购

2

振动给料机

1425

1

外购

3

颚式破碎机

PE-900×1200

1

外购

4

圆锥式破碎机

GP330

2

租赁

5

复合圆锥式细碎机

/

1

外购

6

整形制砂机

VX1145

2

外购

7

振动筛分机

YA307012

1

外购

8

振动筛分机

YA2406013

2

外购

9

洗砂机

3020

2

外购

10

2米压滤机

/

1

外购

11

铲车

Z150

1

租赁

12

运输车

东风20t

6

租赁

13

洒水抑尘装置

10KW

2

外购

十、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项目建设完成后,劳动定员1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其余全部为技术工人。

工作制度:一班值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天数250天。

十一、公用及辅助工程

1.供电

本项目用电接自红堡镇电网,配置2台1250KVA变压器,可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要。

2.供热

冬季供热采用电暖器。

3.给排水

项目生产用水为企业自备水(自打水井)。用水主要包括:雾化喷淋用水、绿化用水和洗砂用水等。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

1.1给水系统

本项目用水包括厂区抑尘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用水指标参照《项目给排水设计规范》及《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中相关数据,用水定额选取:

喷淋洒水装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各产尘点安装喷淋装置,通过喷洒水提高厂区抑尘效率,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加工区等区域,根据建设单位经验估算,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抑尘给水量按12L/h计,则厂区抑尘洒水量约为0.096m3/d,24m3/a,此部分废水全部蒸发损耗。

洗砂用水:本项目石料加工过程中原料需要采用水洗,洗砂水循环使用。经业主提供,洗砂总用水量为0.2m3/t成品砂,项目年产成品砂35万t,日生产量为1400t/d,则洗砂用水量为280m3/d(70000m3/a)。洗砂后成品砂含水率约为10%,则成品砂带走的水分约为35000m3/a,洗砂用水蒸发量为100m3/a;根据建设单位经验得知,本项目洞渣含泥量为0.3%,则沉淀池泥沙产生量为1050m3/a。沉淀池沉沙含水率约为20%,沉沙带走水量为0.84m3/d(210m3/a)。故项目洗砂用水新鲜水补水量为100m3/a,项目循环水量为225.9m3/d。

车辆冲洗用水:本项目车辆进出厂区需要对轮胎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减少扬尘产生,包括原料运输及产品运输。项目在厂区进出口位置安装1台轮胎冲洗装置,项目原料用量为701054t/a,年生产250天,按单车一次运输量最大为30t计算,每天均需运输93辆次,每次均需冲洗,冲洗水量按0.05m3/辆·次计,合计用水量为4.65m3/d,1162.5m3/a,污水量为3.72m3/d,93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SS,浓度为1200mg/L,此部分水部分经车辆带走及蒸发损耗外,剩余部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

员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5人,项目厂区设有食宿参考《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中规定的用水指标,项目生活用水定额按60L/人•d计,即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9m3/d(225m3/a)。

食堂用水:项目食堂每日提供三餐,就餐人数为15人,食堂用水量按照20L/人·餐计,则食堂用水量为0.9m3/d(225m3/a)。

1.2排水系统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用于厂区抑尘。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180m3/a,食堂废水按用水量的85%计,则食堂废水排放量为0.135m3/d(33.75m3/a),食堂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本项目水平衡表见下表,水平衡图见图3。

表8 本项目水平衡一览表 单位:m3/a

类别

用水标准

规模

用水量

损耗量

回用水

排水量

抑尘用水

12L/h

250d

24

24

0

0

车辆冲洗用水

0.05m3/辆·次

93

1162.5

232.5

930

0

洗砂用水

0.2m3/t成品砂

35万t

70000

35310

34690

0

员工生活用水

60L/人·d

15

225

45

0

180

食堂用水

20L/人·餐

15

225

191.25

0

33.75

合计

71636.5

35802.75

35620

213.75

图3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³/a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占地现状为一荒地,见下图。该场地无任何污染物产生及建筑垃圾排放,由于临时加工站占地范围除不平整外无任何环境问题。目前,场地待做平整,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清水县位于甘肃省天水市东北部,陇山西南麓,渭河上游北支牛头河流域,在北纬34º32ˊ-34º58ˊ,东经105º45ˊ-106º30ˊ之间。全境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略呈长方形,属黄土高原梁峁沟壑区。东西长66公里,南北宽47公里。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0.44%。

清水县是天水市辖县。东邻陕西省陇县、宝鸡市,南接麦积区,西靠秦安县,北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毗连。县人民政府驻地为永清镇,与周边市县均有公路相通。西南经红社公路至麦积区47公里,西经云山镇至秦安县城77公里,北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47公里,西南沿红社公路经麦积区至天水市人民政府驻地秦州区城区66公里,距省会兰州市395公里,距西安市380公里。

本项目厂址位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项目所在场地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5°58′57.49″;北纬:34°41′21.46″。

2、地形、地貌

清水县位于牛头河中下游地区,属河谷阶地地貌,面积为185.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9.2%,相对高差730米。按其形态称为宽河谷区,河谷宽度一般为1-3公里,两岸为河漫滩和多级阶地。河漫滩地势平坦,土层薄,受地下水影响多为灌淤潮土。一级阶地土层厚且较平坦,多为农业用地;高位阶地多呈不对称分布,由于河沟侧蚀和溯蚀,被切割成长条状,地面微向河谷倾斜,黄土堆积深厚,俗称塬地。清水县区处祁吕贺山字型构造的前弧偏西部位,构造主体为祁吕系,次为陇西系、陇西旋卷构造插入祁吕系在县境西北部派生出的少量北西构造、以及包容北西西向构造之中的帚状构造,诸多构造构成清水县境内复杂的构造面貌,也控制着侵入岩的分布。境内出露地层以下古生界地层为主,中石炭统及侏罗系有零星分布,新生界分布广泛,面积占县境的95%以上。

3、地质

清水县境内出露地层以下古生界地层为主,中石炭统及侏罗系于县境南部零星分布,新生界广布全境,面积达95%以上。主要包括下古生界、中石炭统草滩沟组、侏罗系、第三系、第四系。

清水县境内构造岩浆活动极为强烈、频繁和复杂,有加里东晚期、华里西期及喜山期3个构造岩浆旋回,从超基性岩到酸性岩均有活动。其中以华里西早期花岗岩、中期闪长岩及晚期花岗岩的侵入作用最为强烈,分布最为普遍。

清水县处祁吕贺兰山字型构造的前弧偏西部位,构造主体为祁吕系,次为陇西系、陇西旋卷构造插入祁吕系在县境西北部派生出的少量北西向构造、以及包容于北西西向构造之中的帚状构造。诸多构造构成县境内复杂的构造面貌,控制着侵入岩的分布和有关矿产的生成,影响着境内地震的产生和境外地震的传入。

清水县境内矿产资源较丰富,金属矿产有铁、锰、铜、铅、镍等,非金属矿产有大理岩、白云岩、白云大理岩、辉绿岩、石英岩、钾长石等。

清水县境处祁吕贺兰山字型构造及华家岭—宝鸡压性隆起带的复合中端区,数条断裂带横穿县内,地层破碎且多呈不整合接触,岩性多样,有发生地震的条件,邻震波及时易造成危害。

清水县境中西部黄土沟壑区,水土流失严重,沟深坡陡,新生界第三系红层普遍出露,地下水埋藏浅,一般4—6米,遇雨涝或地震,极易发生滑坡。

4、气候、气象

清水县地处内陆腹地,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温年较差大,降水集中,雨热同期,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四季气候特征表现为:春季干燥而多风沙,气温极不稳定,易出现倒春寒和晚霜冻害。夏季短促而不炎热,降水多。秋季来临早,多云雨。冬季冷干而漫长,多晴朗天气。年平均气温为8.8℃,极端最高气温为36.0℃,极端最低气温-24.9℃。全县降水随着海拔的增高逐渐增加,浅山区年平均降水为550毫米,中低山区年平均降水580毫米,河谷川区平均为590毫米,中山区平均602毫米。风向主要受地形影响,风向一般与峡谷走向一致。年盛行风向为东风,风频为21%,其次是东南风,风频为20%,静风频为42%。多年平均风速为1.7米/秒,最大风速为17米/秒。

具体气象资料统计见表8所示。

表8 天水市气象资料统计表

序号

项目

气象数据

1

年平均气温

10.8℃

2

最热月平均气温

22.6℃

3

最冷月平均气温

-10℃

4

极端最高气温

38.3℃

5

极端最低气温

-18.2℃

6

年主导风向

E

7

年平均风速

2.1m/s

8

年平均降水量

538mm

9

年平均蒸发量

1300mm

10

年最大蒸发量

1479.9mm

11

相对湿度

69%

12

无霜期

180天

5、水文

牛头河发源于清水县东南部旺兴乡牛头山下芦子滩,向北经旺兴、山门而折向西,经白沙、上邽、永清、红堡、小泉、丰望、贾川,自小泉乡毕家里出县境,在麦积区社棠镇注入渭河。河床比降7.69‰,干流全长84.6公里,流域面积1836平方公里,其中境内长79公里,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68.4%,占全县总面积的62.65%。多年平均流量4.34立方米/秒,最大洪峰流量1600立方米/秒。年径流量为1.86亿立方米,年最大径流量为3.37亿立方米,年最小径流量为3802万立方米。其中境内年自产径流量1.37亿立方米,占全县各水系自产水多年平均径流量的59.45%。汛期5-6个月,冰期约60天。牛头河为树枝状水系,流域内共有大小支流137条。其中一级支流75条,主要支流有柳林河、汤膜河、樊河、后川河、白驼河、稠泥河、箭杆河、车道河、太石河、南道河10条。

6、植被

主要分为陇山森林植被区、中西部森林草原植被区两类。项目所在地为灌丛型植物分布,残留有天然林退化痕迹,有辽东栎、山杨、漆、桦等为主的小片阔叶林零星分布,是落叶阔叶林植被向森林草原植被带过渡地带。形成以虎榛子、珍珠梅、沙棘、黄刺玫、波斯丁香、胡颓子等为主的灌丛群落,植被覆盖度为40-60%。荒山草原面积较大,形成沙棘-紫芒-白蒿群落。人工植被较多,以四旁树为主,主要有刺槐、华山松、油松、杨、柳、侧柏、杏、梨、核桃、苹果等,零星分布臭椿、香椿、泡桐、紫穗槐、楸树、国槐等。

7、生物多样性

县境内动物属古北界动物区系。按中国陆地生态地理划分,属温带森林草原动物群。由于地形相对比较开阔,有利于南、北动物区系成份的相互渗透及干旱区、湿润区成份侵入,所以动物组成较为复杂。东部陇山落叶阔叶、针阔混交林地带,气候湿润,适宜于温带森林型动物生存。有蹄类的林麝、獾、野猪,啮齿类的松鼠、花鼠、林姬鼠、草兔,鸟类的石鸡、环颈雉,均是这里的优势种。中国特有的珍贵动物毛冠鹿、青羊、红腹锦鸡等也较常见。中西部黄土梁峁沟壑区,垦殖指数高,以人工植被为主,温带森林草原——农田型动物占优势。其中啮齿类的仓鼠、鼢鼠、田鼠、花鼠、草兔,鸟类中的麻雀、乌鸦、大山雀、北红尾鸲等,均属优势种。动物种类有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和鱼类、昆虫类。

本项目场址1000米以内无文物古迹单位以及风景名胜区。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为了解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清水县基准年2018年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作为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依据,项目区噪声背景值委托兰州森锐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环境现状做检测分析,本项目环境监测点位详见附图6。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6.2.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6.2.1.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评论”。本次评价期间,引用天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本次评价引用清水县基准年2018年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数据统计及评价情况见下表。

表9 清水县2018年空气质量统计及评价表 单位:μg/m3

污染物

SO2

NO2

PM10

PM2.5

CO(第95百分位数)mg/m3

O3(8小时滑动第90百分位数)

综合指数

清水县

19

11

75

37

1.4

124

3.86

年均标准值

60

40

70

35

-

-

-

根据2018年天水市环境监测站公布的《天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年清水县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42天,优良天数为293天,优良率为85.7%,SO2全年平均浓度19μg/m³,NO2全年平均浓度11μg/m³,PM10全年平均浓度75μg/m³,PM2.5全年平均浓度37μg/m³,CO全年平均浓度1.4mg/m³,O3日最大8小时值全年平均浓度124μg/m³。六项主要污染物中,除PM10及PM2.5以外,SO2、NO2等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项目PM10和PM2.5超标主要是受冬季锅炉供暖和春季浮尘天气影响较大所致。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牛头河,属于牛头河麦积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白沙,终止断面为入渭河口,为III类水体。为了解该地表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采用收集资料的方式进行。根据《天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年度),天水市环境监测站对天水市辖区内“十三五”地表水监测网络渭河干流及支流的16个地表水断面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及评价标准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牛头河设监测断面为倪徐家。本项目引用牛头河段上游断面数据,具体牛头河段水质现状详见下表。

表10 2018年牛头河倪徐家段地表水监测断面数据汇总表

河流

断面

断面名称

PH

(无量纲)

CODCr

BOD5

氨氮

总磷

牛头河

倪徐家

0.0009

0.00004L

0.0001L

0.004L

0.01L

(GB3838-2002)III类标准

≤0.05

≤0.0001

≤0.005

≤0.2

≤0.05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引用牛头河-倪徐家上游监测断面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为地表水达标区域。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兰州森锐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14日对项目建设厂址四周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监测点位:本项目噪声在厂界北、南、西、东侧及东侧敏感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布设5个监测点,点位编号为1#—5#。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时间及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昼间监测时段:6:00—22:00,夜间监测时段:22:00—次日06:00。

检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表11 检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分析方法及来源

方法最低检出浓度

使用仪器名称/型号

1

环境噪声(dB)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69-2008)

-

多功能声级/AWA5688

(1)监测结果

本项目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12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等效声级Leq[dB(A)]

编号

检测点位

检测时间

等效声级

参照标准

风速

结果评价

1#

拟建项目厂址北侧

7月13日

13:02-13:12

61.2

70

2.7m/s

达标

22:00-22:10

48.2

55

2.1m/s

达标

7月14日

09:50-10:00

63.5

70

2.6m/s

达标

22:08-22:18

50.0

55

2.0m/s

达标

2#

拟建项目厂址南侧

7月13日

13:16-13:26

52.6

60

2.6m/s

达标

22:15-22:25

46.5

50

1.9m/s

达标

7月14日

10:05-10:15

54.2

60

2.4m/s

达标

22:22-22:32

45.8

50

2.2m/s

达标

3#

拟建项目厂址西侧

7月13日

13:30-13:40

57.2

60

1.7m/s

达标

22:29-22:39

45.3

50

2.3m/s

达标

7月14日

10:20-10:30

56.3

60

2.6m/s

达标

22:36-22:46

47.2

50

2.4m/s

达标

4#

拟建项目厂址东侧

7月13日

13:45-13:55

52.9

60

2.1m/s

达标

22:44-22:54

48.7

50

1.9m/s

达标

7月14日

10:35-10:45

53.5

60

2.4m/s

达标

22:50-23:00

47.6

50

2.6m/s

达标

5#

敏感点(清泉村下寺村)

7月13日

14:00-14:10

51.6

60

2.2m/s

达标

23:05-23:15

42.3

50

1.9m/s

达标

7月14日

10:50-11:00

50.2

60

2.4m/s

达标

23:05-23:15

45.3

50

2.1m/s

达标

监测数据表明:本项目东、南、西侧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69-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北侧紧邻305省道,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69-2008)中4a类标准要求。

四、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所处环境为农村地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评价区域内主要为河滩地及荒地。项目区域天然植被稀疏,生物群落分布较少,生态结构相对简单;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动植物及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分布。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建设所处地理位置和当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功能以及本区域环境污染特征,其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区域声环境:厂区北侧紧邻305省道,省道边界线外35m±5m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余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3.区域地表水质:保护区域地表水牛头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以不减少区域内珍稀动植物种类和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为目标,水土流失以不增加土壤侵蚀度为标准。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项目北侧为305省道,东侧为清泉村(下寺村)、西侧、南侧为牛头河。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下表所示,该项目厂址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如附图3所示。

表1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站点名称

保护目标功能

经度(°)

纬度(°)

距离(km)

相对坐标x(m)

相对坐标y(m)

方位

规模

主要环境保护要求

梅江村

居民

105.961998

34.6991997

2.175

-1869

1113

WNW

约7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高家新庄

居民

105.9749985

34.6898994

0.683

-679

78

W

约400人

后窑村

居民

106.0059967

34.6787987

2.449

2159

-1158

ESE

约400人

下寺

居民

105.9840012

34.6908989

0.238

145

189

NE

约100人

清泉村

居民

105.9960022

34.6964989

1.485

1244

812

ENE

约800人

支家河

居民

105.9599991

34.6925011

2.084

-2052

367

W

约500人

新坪村

居民

105.9759979

34.7029991

1.644

-587

1536

NNW

约110人

来家山

居民

105.973999

34.6738014

1.879

-770

-1714

SSW

约100人

牛头河

地表水

/

/

紧邻

/

/

S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生态环境

荒地,河流等

项目所在区域

以不减少区域内珍稀动植物种类和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为目标,水土流失以不增加土壤侵蚀度为标准。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评价因子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评价标准

TSP

0.20

0.3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SO2

0.06

0.15

0.5

NO2

0.04

0.08

0.2

PM10

0.07

0.15

/

PM2.5

0.035

0.075

/

O3

/

/

0.2

CO

/

4

10

2.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为牛头河,属于Ⅲ类水域。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序号

项目名

标准限值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限值

1

pH值

6-9

10

总磷

≤0.2

2

粪大肠菌群

≤10000

11

≤1.0

3

CODcr

≤20

12

≤0.005

4

BOD5

≤4

13

≤0.05

5

氨氮

≤1.0

14

≤1.0

6

石油类

≤0.05

15

铬(六价)

≤0.05

7

氟化物

≤1.0

16

硫化物

≤0.2

8

挥发酚

≤0.005

17

氰化物

≤0.2

9

溶解氧

≥5

18

高锰酸盐指数

≤6

3.声环境

本项目北侧紧邻305省道,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其余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标准值如下表。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a类

70

55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有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具体限值见下表。

表1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源

有组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监控点

浓度

排气筒高度

二级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食堂为1个基准灶头,小型规模标准,标准值见表18。

表1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食堂油烟

2.0

2.环境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48-2011),噪声限制见下表;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和4a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

表1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表2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2类

60

50

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a类

70

55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3.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外委清掏,不外排。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标准。生产设备运营及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2016)65号),“十三五”期间国家对COD、SO2、NOX、NH3-N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国家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委清掏,不外排。故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无需申请总量控制。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生产加工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在其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由废气处置措施进行治理至达标后排放,抑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施工期的建设,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和堆场、生活区的建设,道路、基础设施设备的安装等。基础设施完成后主要是对生产设备、除尘设施、喷淋抑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同时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混凝土地面。施工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产生,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发生变化。

图4 施工工艺流程及污染工序

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5 运营期项目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原料堆存:本项目不设矿山,加工所需原料来源于天庄高速TZZB7标施工产生的隧道洞渣,石料由车辆输至本项目原料堆棚进行后续加工,加工完成后回用于道路施工。

洗砂工段:在洗砂工序,加水,通过设备内的螺旋装置对砂石料进行搅拌清洗,从而使砂石料中的泥土和附着在砂子表面的石粉和水混合,从设备上的流口排出至沉淀池成为底泥由泥泵抽出送入压滤机;砂石料则在螺旋装置的作用下,从机器顶端出料口排出,通过传送带送至各级破碎机。石料加工过程中,由于激烈的碰撞以及石料本身有的含土量,所以会使机制砂里面含有一定量的石粉和泥粉,泥粉的存在将严重影响砂的级配。通过洗砂机仿照河流制砂的原理洗选除掉沙子里面的泥粉,从而让砂石料达到用砂的标准。

破碎工段:将粒径>30目砂的产品进入破碎阶段进行各级破碎后通过传送带送至制砂机后进入振动筛再次筛分;

筛分工段:本项目筛分工序,有四层振动筛,主要用于控制砂石的粒径,0-5目砂、11-30目砂直接由皮带输送成品堆场,>30目的砂由传输带送至鄂式破碎机;再次破碎,6-10目砂由传输带送至制砂机。

成品堆场:将生产合格的产品堆放到成品堆场。

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

1.1废气

(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是在场地平整、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构筑物施工等作业环节产生。其扬尘产生量和浓度与施工文明程度、施工方式、物料和气候等因素有关。

(2)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燃油动力设备工作时会排放一定量的燃油废气,该部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且为间断移动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HC等,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其对环境的影响会在施工期结束后消失。

1.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场地不设置食堂、宿舍,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施工高峰期按20人计,用水量按30L/人•d计算,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0.6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废水产生量为0.48m3/d。根据施工进程,施工期周期为2个月,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为28.8m3。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2)施工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产生量约为1m3/d,主要污染物为SS,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1.3噪声

施工噪声包括各种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经类比调查,施工期主要噪声源见下表。

表22 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强

施工阶段

设备名称

声级dB(A)

距声源距离(m)

结构施工

振捣棒

100

5

电锯

106

1

切割机

88

1

打桩机

105

5

平地机

90

5

电焊机

95

1

厂区硬化

装载机

90

5

摊铺机

87

5

推土机

86

5

压路机

86

5

安装

电钻

105

1

工程钻机

63

5

105

1

表23 施工车辆噪声源强

车辆类型

轻型载重卡车

声级/dB(A)

75

1.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各种建筑垃圾、废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建筑垃圾:本项目搭建彩钢结构的生产厂房作为项目运营基地,故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钢板、废木柴等边角料等。根据同类工程调查,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0.5~1kg/m2左右,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取0.5kg/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200m2,施工期间约产生7.6t建筑垃圾。由于本项目工程量较小,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少,建筑废料经分类收集后,可利用部分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土石方:本项目总建筑基底面积15200m2,项目总挖方量为15200m3,全部回填于厂区地面及道路平整。

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按施工期约20人计,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10kg,施工期两个月,共产生生活垃圾0.6t。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主要污染物

2.1产污环节及主要污染因子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运营期污染因子及产污环节识别见下表。

表24 建设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识别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产污环节

治理措施

大气环境

粉尘

上料、破碎、筛分工序

设置全封闭式加工车间,原料和成品建设半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地面均做水泥硬化,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加工工序和物料装卸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

原料、成品堆场扬尘

原料、成品堆场

石料装卸扬尘

石料装卸

加强场地地面冲洗和车辆轮胎清洗

运输道路扬尘

运输道路

在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志牌,限值车辆在厂区的速度

原料运输扬尘

原料运输

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7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烟道排出

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

治理措施

水环境

生产用水

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

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

COD、NH3-N、BOD5、SS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委清掏。

声环境

破碎机、给料机、筛分机等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处理、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体废物

废包装桶

机油、液压油包装桶

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利用

废机油

维修设备产生的机油、液压油等

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沉淀池底泥

泥沙

经压滤机处理后外运其他公司综合利用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

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1大气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原料及成品堆存和卸料时产生的扬尘、加工区扬尘,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及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

(1)加工粉尘

项目在石料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因加工区为全封闭式车间,上料、破碎、筛分时进行喷淋保持物料湿度以降低扬尘,根据《工业污染源普查》(2007),并类比同类企业该工序产尘系数按照0.001kg/t计算,项目年生产加工量为350000t/a。根据企业工作制度,每班运转时数为8h,运转250d,产生粉尘量为0.35t/a。本项目生产过程全部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加之项目区设置水洗工艺,石料含水率达到6%,同时对产尘阶段采取喷淋洒水装置抑制粉尘的产生,最大程度上减弱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抑尘效率为80%,则排放粉尘量0.07t/a。

(2)装卸粉尘

成品与原料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本次环评选用装卸车起尘公式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Q—装卸起尘量,mg/s;

V—当地平均风速,m/s,取当地平均风速为2.1m/s;

H—装卸平均高度,m,取平均装卸落差1.0m;

W—含水率,%

由上式可见,装卸粉尘产生量与石料含水率有关,当含水率为1%时,粉尘产生量为1.7t/a,含水率为6%时,粉尘产生量为0.41t/a,本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为半封闭式结构,并安装全自动式喷水除尘装置,则石料含水率为6%,采取以上措施后,抑尘效率能达到80%以上,则原料堆场无组织排放粉尘约为0.082t/a。

(3)堆场粉尘

项目拟建设全封闭式原料仓库,用于砂石、粉煤灰、水泥等原料贮存,地面均设置水泥硬化,并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本次环评采用《无组织排放源常用分析与估算方法》(西北铀矿地质,2005年10月)推荐的室外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公式进行计算(计算公式见原矿堆扬尘计算公式):

Q=0.0666×k×(u-u0)3×e-1.023w×M

式中:

Q—堆场场地起尘量,mg/s;

u0—50m高度处的扬尘启动风速,一般取4.0m/s;

u—50m高度处的风速,取4.5m/s;

w—物料含水率,取1%;

M—堆场堆放的物料量,取35万t;

k—与堆场物料含水率有关的系数,取1.019。

经计算,本项目堆场起尘量为2790mg/s,则年产生量为1t/a。为减小堆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为半封闭式结构,并安装全自动式喷水除尘装置,采取以上抑尘措施后,抑尘效率能达到80%以上,则原料堆场无组织排放粉尘约为0.2t/a。

(4)道路运输扬尘

本项目原料及产品均采用汽车运输,汽车运输时由于车胎卷带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扬尘大小与车流量、道路状况、气候条件、汽车行驶速度等均有关系。根据汽车道路扬尘扩散规律,在大气干燥和地面风速低于4m/s条件下,汽车行驶引起的路面扬尘量与汽车速度成正比,与汽车质量成正比,与道路表面扬尘量成正比。厂区内道路以碎石泥结地面为主,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道路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Q=0.123(V/5(W/6.8)0.85(P/0.5)0.75

式中:Q: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本次计算取10km/h;

W:汽车载重量,吨,本次计算按照空车重约10t,重载车重约40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取0.1;

该项目车辆在厂区内行使距离按100m计算,原料及成品石料运输量约为701054t,平均每年发车空、重载各23336辆次:空车重约10t,重载车重约40t,以车速为10km/h行驶。本次环评路面粉尘量按0.1kg/m2计,结合本项目的情况,经计算空车时道路扬尘量为0.0875kg/km·辆,重载车时道路扬尘量为0.29kg/km·辆。根据上述经验公式估算,根据工程运输量、运输距离,在不采取措施治理控制的情况下,年运输环节产生的粉尘量约为0.88t/a。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扬尘对外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评价要求采取如下措施:厂区主出入口配备车辆轮胎清洗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厂区内车辆运输扬尘降低90%左右,即厂区内汽车运输扬尘排放量约为0.088t/a,0.044kg/h。

(5)运输车辆尾气

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有CO、NOX、THC等大气污染物,运输车辆数量有限,尾气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局限于项目区内,预计运输车辆尾气对局部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范围仅限于下风向20-30m范围内,由外环境可知,本项目下风向20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运输过程只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职工食堂燃料为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所排放的燃料废气污染物(SO2、NO2及烟尘)量很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甚微,职工食堂废气主要来源于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主要为食用油及食品在高温下的挥发物,其所含成份主要为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氧化裂解后的多种短链醛、酮、酸、醇等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机物。如不经处理,将对周围环境及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应采取油烟净化设施,减少其中的有害有机物的排放。

本项目设计劳动定员15人,按每日就餐3次计算,食堂供应45人次/日饭菜,基准灶头数为1个,食堂日工作时间约为6h,规模属于小型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60,排风量2000m3/h以上。据调查,一般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0.03kg/人·d,则本项目食用油用量为0.45kg/d,根据不同的炒炸工况,油的挥发量不同,平均约占总耗油量的2%-4%,本项目按3%计,则油烟产生量为0.0135kg/d,总计年油烟产生量为0.0034t/a。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对“小型”标准的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 mg/m3,净化措施最低去除效率为60%,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70%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总计年油烟排放量为0.001t/a,排放浓度为0.33mg/m3。

表25 项目食用油消耗和油烟废气产生量

类型

规模

耗油量(t/a)

油烟挥

发率

油烟产生量(t/a)

产生浓度

(mg/m3)

油烟排放量(t/a)

排放浓度

(mg/m3)

食堂

15人*3

0.1125

3%

0.0034

1.122

0.001

0.33

2.2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用水包括厂区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

用水指标参照《项目给排水设计规范》及《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中相关数据,根据报告公用及辅助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产生如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各产尘点安装喷淋装置,通过喷洒水提高厂区抑尘效率,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加工区等区域,根据建设单位经验估算,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抑尘给水量按12L/h计,则厂区抑尘洒水量约为0.096m3/d,24m3/a,此部分废水全部蒸发损耗。

本项目石料加工过程中原料需要采用水洗,洗砂水循环使用。经业主提供,洗砂总用水量为280m3/d(70000m3/a)。洗砂后成品砂含水率约为10%,则成品砂带走的水分约为35000m3/a,洗砂用水蒸发量为100m3/a;根据建设单位经验得知,本项目洞渣含泥量为0.3%,则沉淀池泥沙产生量为1050m3/a。沉淀池沉沙含水率约为20%,沉沙带走水量为0.84m3/d(210m3/a)。故项目洗砂用水新鲜水补水量为100m3/a,项目循环水量为34690m3/a。沉淀池下层底泥由底泥泵抽出送入压滤机压成泥饼后自然风干,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

本项目车辆进出厂区需要对轮胎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减少扬尘产生,包括原料运输及产品运输。项目在厂区进出口位置安装1台轮胎冲洗装置,项目原料用量为701054t/a,年生产250天,按单车一次运输量最大为30t计算,每天均需运输93辆次,每次均需冲洗,冲洗水量按0.05m3/辆·次计,合计用水量为4.65m3/d,1162.5m3/a,污水量为3.72m3/d,93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SS,浓度为1200mg/L,此部分水部分经车辆带走及蒸发损耗外,剩余部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

本项目设员工15人,两班轮流制,均在厂区内食宿。参考《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项目生活用水定额按60L/人•d计,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9m3/d(225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180m3/a,生活污水的污染因子主要是COD、BOD5 、SS、动植物油及NH3-N。

项目食堂每日提供三餐,就餐人数为15人,食堂用水量按照20L/人·餐计,则食堂用水量为0.9m3/d(225m3/a)。食堂废水按用水量的85%计,则食堂废水排放量为0.135m3/d(33.75m3/a),食堂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本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26 项目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项目

产排情况

COD

BOD5

NH3-N

SS

生活污水

213.75m3/a

产生浓度(mg/L)

300

200

25

300

产生量(t/a)

0.064

0.042

0.0053

0.064

化粪池处理效率

15%

9%

3%

30%

生活污水

213.75m3/a

排放浓度(mg/L )

255

182

23

210

排放量(t/a)

0.054

0.038

0.005

0.044

2.3声污染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给料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95~75dB(A)。噪声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7 噪声源排放特征 单位:dB(A)

序号

产噪设备名称

声级

声源特点

降噪措施

1

颚式破碎机

95

稳态声源

基础减振、封闭式隔声

2

洗砂机

85

稳态声源

基础减振、封闭式隔声

3

圆锥破碎机

90

稳态声源

基础减振、封闭式隔声

4

复合圆锥式细碎机

90

稳态声源

基础减振、封闭式隔声

5

振动给料机

75

稳态声源

基础减振、封闭式隔声

6

筛分机

75

稳态声源

基础减振、封闭式隔声

7

整形制砂机

80

稳态声源

基础减振、封闭式隔声

2.4固体废物污染源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沉淀池底泥及废机油。

生活垃圾:本项目设置员工15人,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日常产生的按照0.3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kg/d(1.125t/a)。

厨余垃圾:项目食堂每日提供三餐,就餐人数为15人,厨余垃圾日常产生量按照0.5kg/餐·d计,则厨余垃圾产生量为22.5kg/d(0.0225t/a)。

废机油:项目机械及车辆大、中、小修均由外协解决,仅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设备在日常维护中会产生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变压油及废润滑油等,产生量按照《机械设备维修行业产排污系数》废机油(HW08危险废物)的产污系数:5kg/台计算,项目共有9台机械设备使用润滑油,按照一年检修维护三次计算,则废机油产生量为0.135t/a。该部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机械维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机油,均产生废油桶,类比同类项目,废油桶产生量为0.02t/a,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处置。

沉淀池底泥:根据建设单位经验得知,本项目洞渣含泥量为0.3%,则沉淀池泥沙产生量为1050m3/a。因此,项目沉淀池底泥量为1050t/a。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主要成分及拟采取的处理方式及去向详见28。

表28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类别

来源

主要成分

性质

处理方式及去向

产生量(t/a)

危险废物

机械定期维护及修理

废机油

危险固废

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0.02

机油、液压油包装桶

废油桶

一般固废

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利用

0.135

沉淀池底泥

循环沉淀池

泥沙

一般固废

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

1050

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产生

塑料包装、果皮等

一般固废

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1.125

厨余垃圾

蔬菜包装及剩饭残羹

一般固废

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处理

0.0225

总产生量

1051.30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定结果见下表。

表29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危废

危废代码(类别)

1

废油桶

油品包装桶

/

2

废机油

机械定期维护及修理

HW08:900-214-08、900-218-08

3

沉淀池底泥

泥沙

/.

4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

5

厨余垃圾

职工生活

/

(3)运营期污染物产污情况及治理措施汇总

表30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产污情况及治理措施汇总表

污染物类型

排污节点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废气

加工区上料、破碎、筛分阶段

粉尘

设置全封闭式加工车间,原料和成品建设全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地面均做水泥硬化,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生产工序和物料装卸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

原料、成品堆场

堆场扬尘

石料装卸

装卸扬尘

运输道路

道路扬尘

加强场地地面冲洗和车辆轮胎清洗

原料运输

车辆尾气

在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志牌,限值车辆在厂区的速度

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

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7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烟道排出

废水

生产用水

车辆冲洗水、洗砂废水

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

COD、NH3-N、BOD5、SS、动植物油等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并定期外委清掏。

食堂废水

噪声

破碎机、洗砂机、筛分机等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处理、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

废包装桶

机油、液压油包装桶

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利用

废机油

维修设备产生的机油、液压油等

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沉淀池底泥

泥沙

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

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类型内容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施工扬尘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机械、车辆尾气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运营期

加工区上料、破碎、筛分阶段

上料、破碎、筛分粉尘

0.35t/a

0.07t/a

原料、成品堆场

堆场扬尘

1t/a

0.2t/a

石料装卸

装卸扬尘

0.41t/a

0.082t/a

运输道路

道路扬尘

0.88t/a

0.088t/a

原料运输

车辆尾气

/

少量

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

1.112mg/m3,0.0034t/a

0.33mg/m3,0.001t/a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废水

SS

少量

自然蒸发,不外排

生活污水

COD、SS、NH3-N

28.8m3

0

运营期

生活污水

COD

300mg/L,0.064t/a

255mg/L,0.054t/a

BOD5

200mg/L,0.042t/a

182mg/L,0.038t/a

SS

300mg/L,0.064t/a

210mg/L,0.044t/a

NH3-N

25mg/L,0.0053t/a

23mg/L,0.005t/a

食堂废水

COD、BOD5、SS、NH3-N

225m3/a

33.75m3/a

生产废水

含泥沙废水

34690m3/a

0

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建筑垃圾

7.6t

外运至制定建筑垃圾处理场

土石方

15200m3

土石方回填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0.6t

0

运营期

废包装桶

机油、液压油包装桶

0.02t/a

0

废机油

维修设备时产生的机油、液压油等

0.135t/a

0

沉淀池底泥

泥沙

1050t/a

0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1.125t/a

0

厨余垃圾

剩饭残羹

0.0225t/a

0

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期机械设备噪声

75-105dB(A)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运营期

设备噪声以及车辆等社会活动噪声

60-85dB(A)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施工区域施工时需对建设场地进行平整,扰动地表、新增水土流失,部分原有植被将被铲除,从而使植被面积有所减少,项目区域施工行为使原有的表层受到破坏,土壤松动,遇到较大降雨冲刷,易发生水土流失建设对植被和局部土壤结构的破坏,可能会影响到与被破坏的植被和土壤密切相关的动物。但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区域现状生态环境比较单一、生物多样性较低,项目施工周期较短,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经过有效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周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1.1施工扬尘

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污染工序主要是平整场地、基础施工及车辆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污染因子是TSP。

根据相关资料施工扬尘产生高度比较低,粉尘颗粒比较大,污染扩散距离不远。扬尘产生量受天气条件、施工条件、施工时间、作业面大小等因素的制约,同时与料土含水率、分散度等有一定的关系,具有随时间变化大,漂移距离短、影响范围小等特点。

施工扬尘污染的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漂移与空气中的粉尘被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吸入,不但会引起各种呼吸道疾病,而且会传染各种疾病,严重影响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健康;此外,粉尘飘落于各种建筑物和树木枝叶上,会对景观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根据相关研究资料,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当平均风速为2.4m/s时,施工场地内TSP浓度相当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1.4-2.5倍,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达150-200m。经类比调查研究,未采取防护措施和土壤调查研究,未采取防护措施和土壤较干时,开挖产生的扬尘量约为开挖量的1%;在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和土壤较湿润时,开挖产生的扬尘量约为开挖土量的0.1%。

根据当地长期气象资料,该地区多年平均风速为1.6m/s,风速较大,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彩钢板围挡、不定期洒水降尘、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1.2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尾气

项目施工期除扬尘污染外,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均会产生机动车尾气。机动车尾气主要从三个部位排出,一是内燃机燃烧产生的CO、NOX等废气,从汽车排气管排出,占排放物的60%;二是曲轴箱排出的CO、CO2等气体,占排放物的20%;三是从油箱、汽化器燃烧系统蒸发出来的THC等气体,这部分约占20%。机动车尾气成分复杂,所含成份有120~200种化合物,但其主要成分为CO、NOX和THC等。由于机动车尾气产生量较小,且施工区域地形开阔,因此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混凝土搅拌、搅拌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和场地冲洗废水,经调査分析生产废水主要含泥沙,悬浮物浓度较高,pH值呈弱碱性。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回用。二是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含 COD、BOD、氨氮、SS等污染物质。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清洗污水等,清洗废水厂区泼洒抑尘,其中以粪便污水中的污染物数量最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废水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的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

施工期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挖土机、电锯、电焊机、运输车辆等,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工程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其噪声源约为80-95dB(A)。

(2)预测模式

建筑施工装修、设备安装阶段噪声源基本是室内的点声源传播,且声源基本均为裸露声源,采用距离衰减公式,可预测施工现场不同距离处的等效声级,即:

Lep=LwA-20lg(r/ro)

式中:Lep—不同距离处的等效声级,dB(A);

LwA—噪声源声功率,dB(A);

r—不同距离,m;

ro—距声源1m处,m;

(3)预测结果及评价

建筑施工装修、安装阶段主要噪声源衰减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表31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在不同距离的平均等效声级

产生时段

主要噪声源

声功率级dB (A)

距声源距离

100m

200m

300m

500m

施工阶段

振捣棒

100~110

60~70

54~64

51~61

46~56

电锯

100~115

60~75

54~69

51~66

46~61

切割机

电焊机

100~105

60~65

54~59

51~56

46~51

电钻

平地机

根据表26的预测结果,在施工现场100m范围内,项目昼间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情况出现在距声源50m范围内,夜间施工噪声超标的情况出现在300m范围内。施工噪声影响属于短期影响,各种施工机械噪声相对较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施工期噪声影响的防止主要以管理为主,夜间不进行施工,以减小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搭建彩钢结构的生产厂房作为项目运营基地,故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钢板、废材料等,产生的建筑垃圾量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无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6t,建筑垃圾共产生7.6t。要求项目施工营地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开堆放,将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在施工营地周围随意乱扔,或收集后在施工营地周围空地上随意倾倒。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用地性质为林地(临时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临时用地面积约23133.449m2。项目所在地属于湿润性气候区,雨量充沛,夏季降雨强度大,秋季多阴雨。

本项目主要生态影响是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建设期间,加强施工期间的监控工作是控制水土流失以及减小对动植物影响的重要环节。项目的基础开挖应避开雨季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弃渣及时回填,尽量减少回填土石方在厂内的堆放面积和数量。做好员工及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对水土流失进行风险警示及防护教育。在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应规范工程施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本工程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在施工结束后,影响区域的各环境要素基本都可以的得到恢复。只要工程施工期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期应该采取的环保措施,工程施工的环境影响的问题可以得到消除或有效的控制,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均为无组织排放。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本次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计算TSP的下风向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的占标率。

①Pmax及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定义如下: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②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32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

三级评价

Pmax<1 %

③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33 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功能区

取值时间

标准值(µg/m3)

标准来源

TSP

二类限区

一小时平均

9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TSP日均值三倍值

④污染源参数

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见下表:

表34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

坐标

海拔高度

(m)

矩形面源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经度

纬度

长度(m)

宽度(m)

有效高度(m)

TSP

矩形面源

105.982198

34.689141

1237.00

110.73

45.03

8.00

0.2200

⑤项目参数

估算模式所用参数见下表。

表35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

最高环境温度

38.3℃

最低环境温度

-18.2℃

土地利用类型

草地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海岸线熏烟

海岸线距离/km

/

海岸线方向/°

/

⑥评级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所有污染物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36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μg/m3)

Cmax(μg/m3)

Pman(%)

D10%(m)

矩形面源

TSP

900.0

36.0740

4.0082

/

表37 Pmax和D10%预测结果表

下风向距离

点源

TSP浓度(ug/m3)

TSP占标率(%)

10.0

16.3330

1.8148

25.0

21.4160

2.3796

50.0

29.3110

3.2568

75.0

34.0170

3.7797

100.0

35.6530

3.9614

200.0

34.4620

3.8291

300.0

30.0160

3.3351

400.0

25.9110

2.8790

500.0

22.8870

2.5430

600.0

20.2990

2.2554

700.0

18.9320

2.1036

800.0

17.7100

1.9678

900.0

16.5570

1.8397

1000.0

15.5160

1.7240

1100.0

14.7900

1.6433

1200.0

14.2680

1.5853

1300.0

13.7580

1.5287

1400.0

13.5660

1.5073

1500.0

13.0460

1.4496

1600.0

12.5530

1.3948

1700.0

12.0840

1.3427

1800.0

11.6400

1.2933

1900.0

11.2290

1.2477

2000.0

10.8480

1.2053

25000.0

0.7495

0.0833

下风向最大浓度

36.0740

4.0082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115.0

115.0

D10%最远距离

/

/

综合以上分析,颗粒物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36.0740ug/m3,出现距离为115m处,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⑦评价范围的确定

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TSPPmax值为4.0082%,Cmax为36.074μg/m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以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000m的矩形区域,面积25km2。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详见附图7。

⑧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值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经预测可知,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且预测范围内无超标点,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⑨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为临时工程,待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竣工后自行拆除,因此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

表38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mg/m3)

核算排放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t/a)

主要排放口

1

/

/

/

/

/

主要排放口合计

/

/

一般排放口

2

DA002

油烟废气

0.33

0.0006

0.001

一般排放口合计

油烟废气

0.001

有组织排放口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油烟废气

0.001

表39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mg/m3)

1

无组织

上料粉尘

颗粒物

加工区设置全封闭式车间,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半封闭式车间,卸料采用湿法卸料,并在卸料工位设置喷淋设施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1.0

0.07

2

无组织

装卸粉尘

颗粒物

1.0

0.082

3

无组织

堆场粉尘

颗粒物

1.0

0.2

4

无组织

道路运输扬尘

加强场地地面冲洗和车辆轮胎清洗

1.0

0.088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44t/a

1.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表40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等级与范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þ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km¨

边长5~50kmþ

边长=5km¨

评价因子

SO2+NOx排放量

≥2000t/a¨

500~2000t/a¨

<500t/aþ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 颗粒物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þ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þ

地方标准¨

附录D¨

其他标准¨

现状评价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þ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 2019 )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þ

现状补充监测¨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þ

污染源

调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þ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

污染源¨

区域污染源¨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模型

AERMOD¨

ADMS¨

AUSTAL2000¨

EDMS/AEDT¨

CALPUFF¨

网格模型¨

其他þ

预测范围

边长≥50km□

边长5~50km☑

边长=5km□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颗粒物)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一类区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þ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非正常排放1h浓度贡献值

非正常持续时长()h

c非正常占标率≤100%¨

c非正常占标率>100%¨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C叠加达标¨

C叠加不达标¨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k≤-20%¨

k>-20%¨

环境监测计划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颗粒物、油烟废气 )

有组织废气监测þ

无组织废气监测þ

无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数()

无监测□

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þ 不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距( )厂界最远( )m

污染源年排放量

TSP:(0.44)t/a




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评价等级的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建设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水污染影响和水文要素影响。根据其主要影响,本项目为石料加工建设项目,为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具体判定依据见表41。

表41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依据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 20000或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2000或W<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注1:水污染物当量数等于该污染物的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附录A),计算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物当量数,应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统计第一类污染物当量数总和,然后与其他类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最大当量数作为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

注2:废水排放量按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种类统计,没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通过工程分析合理确定,应统计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可不统计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

注3:厂区存在堆积物(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等以及垃圾堆放场)、降尘污染的,应将初期雨污水纳入废水排放量,相应的主要污染物纳入水污染当量计算。

注4: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其评价等级为一级;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的污染物为受纳水体超标因子的,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注5:直接排放受纳水体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保护目标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注6:建设项目向河流、湖库排放温排水引起受纳水体水温变化超过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且评价范围有水温敏感目标时,评价等级为一级。

注7:建设项目利用海水作为调节温度介质,排水量≥500万m³/d,评价等级为一级;排水量<500万m³/d,评价等级为二级。

注8:仅涉及清净下水排放的,如其排放水质满足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评价等级为三级A。

注9:依托现有排放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参照间接排放,定位三级B。

注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作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外委其他单位定期清掏,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计算,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加工区等区域安装喷淋降尘装置,通过洒水提高厂区抑尘效率,厂区抑尘洒水量约为0.096m3/d,24m3/a,此部分废水全部蒸发损耗。本项目石料加工过程中原料需要采用水洗,洗砂水循环使用。洗砂总用水量为280m3/d(70000m3/a)。故项目洗砂用水新鲜水补水量为100m3/a,项目循环水量为34690m3/a。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车辆进出厂区需要对轮胎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减少扬尘产生,包括原料运输及产品运输。冲洗污水量为3.72m3/d,930m3/a,此部分水部分经车辆带走及蒸发损耗外,剩余部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180m3/a,食堂废水排放量为0.135m3/d(33.75m3/a),食堂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经以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得到了合理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表42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影响识别

影响类型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水环境保护目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涉水的风景名胜区□;其他□

影响途径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其他□

水温□;径流□;水域面积□

影响因子

持久性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pH值□;热污染□;富营养化□;其他□

水温□;水位(水深)□;流速□;流量□;

其他□

评价等级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一级□;二级□;三级A□;三级B☑

一级□;二级□;三级□

现状调查

区域污染源

调查项目

数据来源

已建□;在建□;拟建☑;其他□

拟替代的污染源□

排污许可证□;环评□;环保验收□;

既有实测□;现场监测□;入河排放口数据□;

其他☑

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丰水期□;平水期□;

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未开发□;开发量40%以下□;开发量40%以上□

水文情势调查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丰水期□;平水期□;

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

补充监测

监测时期

监测因子

监测断面或点位

丰水期□;平水期□;

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监测断面或点位

个数( )个

评价范围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评价因子

( )

评价标准

河流、湖库、河口: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近岸海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规划年评价标准( )

评价时期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 □;冬季□

评价结论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 □:达标□;不达标□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

底泥污染评价□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影响预测

预测范围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预测因子

( )

预测时期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设计水文条件□

预测情景

建设期□;生产运行期□;服务期满后□

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预测方法

数值解□:解析解□;其他□

导则推荐模式□:其他□

影响评价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替代削减源□

水环境影响评价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 )

( )

( )

替代源排放情况

污染源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 )

( )

( )

( )

( )

生态流量确定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m3/s;鱼类繁殖期()m3/s;其他()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m;鱼类繁殖期()m;其他()m

防治措施

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水文减缓设施□;生态流量保障设施□;区域削减□;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其他☑

监测计划


环境质量

污染源

监测方式

手动□;自动□;无监测□

手动□;自动□;无监测□

监测点位

()

()

监测因子

()

()

污染物排放清单

评价结论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

注:“□”为勾选项,可√;“()”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其中的 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62石材加工,为IV类项目,不需要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环评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本项目用水由乡镇供水工程供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因此项目对地下水环节影响主要来自厂区洒水形成的地面漫流下渗以及危废暂存间的废机油类泄漏下渗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必须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的控制厂区内污染物下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厂区各分区经防渗处理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机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破碎机、给料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95~75dB(A)。本项目各噪声设备采取的降噪措施,对噪声有一定的衰减作用,详见下表。

表43 项目主要噪声源预测参数 单位:dB(A)

序号

产噪设备名称

源强

(dB(A))

数量

降噪措施

降噪后叠加噪声级

1

颚式破碎机

95

1

减振、封闭式隔声厂房

80

2

洗砂机

85

2

减振、封闭式隔声厂房

76

3

圆锥破碎机

90

2

减振、封闭式隔声厂房

78

4

复合圆锥式细碎机

90

1

减振、封闭式隔声厂房

75

5

振动给料机

75

2

减振、封闭式隔声厂房

66

6

筛分机

75

3

减振、封闭式隔声厂房

67

7

整形制砂机

80

2

减振、封闭式隔声厂房

71

噪声源分析: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以振动筛、鄂式破碎机、洗砂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介于75~100dB(A)之间。由于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故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的技术要求推荐的噪声传播声级衰减模式。本项目噪声源可近似视为点源,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出离噪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如下:

(1)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2)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未考虑大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

式中:LP——距声源r(m)处声压级,dB(A);

LP(r0)——距声源r0(m)处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1m;

(3)噪声叠加公式:多声源对某个受声点的理论估算方法,是将几个声源的A声级按能量叠加,等效为几个声源对某个受声点的理论声级,其公式为:

式中:L总—受声点总等效声级,dB(A)

Li —第i声源对某预测点的等效声级,dB(A)

运营期间各类设备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见表44。

表44 产噪设备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贡献值 单位:dB(A)

序号

机械类型

噪声预测值

0m

5m

50m

100m

200m

400m

500m

700m

1100m

1

颚式破碎机

95

81

55

55

48

42

41

40

34

2

洗砂机

85

75

55

45

40

32

31

28

24

3

圆锥破碎机

90

76

56

50

43

37

36

33

29

4

复合圆锥式细碎机

90

78

56

50

43

38

36

33

28

5

振动给料机

75

61

41

35

29

23

23

22

20

6

筛分机

75

58

41

35

29

24

24

23

22

7

整形制砂机

80

66

46

40

33

27

26

23

20

表45 离散点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名称

X坐标(m)

Y坐标(m)

离地高度(m)

贡献值(dB)

背景值(dB)

叠加值(dB)

下寺村

(新农村)

471.6

306.76

1.2

24.63

51.6

24.63

根据上表的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生产区设备同时运行时,项目在厂区布局设计时将产噪声源较大的设备安置于距离敏感点较远的位置,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分布在200m以外,在对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后,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级能够达到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等声级线图详见附图8),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生产加工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项目设备产生噪声不会对厂区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机油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必须安全处置。

(1)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厨余垃圾

项目产生的厨余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3)废机油

项目机械及车辆大、中、小修均由外协解决,仅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设备在日常维护中会产生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变压油及废润滑油等,废机油产生量为0.135t/a。机械维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机油,均产生废油桶,废油桶产生量为0.02t/a,项目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到的、液压油、机油包装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处置。

(3)沉淀池底泥

根据建设单位经验得知,本项目洞渣含泥量为0.3%,则沉淀池泥沙产生量为1050m3/a。因此,项目沉淀池底泥量为1050t/a。底泥经收集后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

综上所述,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石料加工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类别为IV类项目,且项目为临时性工程。根据导则4.2.2,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所在地土地类型主要为灌丛以及其他草地,少量的林地和河流水域,土地使用功能的改变及植被破坏对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有一定的负效应,引起生态服务功能的下降,生物量减少,使生态系统的调节作用有一定的削弱,需采取措施予以减缓。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总占地23133.449m2,占地主要为新建的加工场区和生活区的占地,占地类型为裸地、草地等,工程占地将会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使其变为工业场地。本项目作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建设的临时性配套工程,为该项目提供施工所需规格石料。随着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施工结束,项目停止运行,将项目使用地块恢复原状。

由于项目主要为石料加工,生产加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厂区各产污环节做防治措施,涉及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设计要求,须设防渗层,建设堵截泄漏的群脚,并严格做好防雨、防腐措施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原有地貌进行恢复,厂区范围内进行生态复垦。拆除厂区地面上的设备及建筑物,然后对厂区部分水泥地面进行破碎,将上层水泥和含水泥的土壤运至清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并清理平整迹地,进行适当的植被种植,即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原有地貌进行恢复,厂区范围内进行生态复垦。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加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厂区各产污环节做防治措施,服务期满后场地做复垦,加之项目土地利用占地很小,项目建设不会使区域以乔灌木及草地为主的土地利用格局现状发生明显变化。

6、运营期对南侧牛头河的影响分析

项目南侧10m为牛头河,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对水体造成污染,为减少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对牛头河的污染,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运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厂区雨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度,进入厂区雨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项目设置固废暂存间(尽量远离牛头河)对产生的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等)和危险废物(废润滑油)进行分类收集,并对暂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

③安排专人定期对重点防渗区域(危废暂存间、沉淀池、隔油池等)进行检査,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抢修;

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严禁直排入河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生产废水经沉淀后清水回用,沉淀物压滤处理后清理外售;

⑤定期对加工区设备进行检查,尤其是环保设施(除尘装置等),尽量减少因环保设施故障导致项目污染物外排量增大;

⑥业主单位在项目东、西、南侧设置围墙,尤其是在靠近牛头河一面,同时加强对项目人员水体保护意识的培训。

综上,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牛头河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件的精神,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编制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对建设项目运营期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消除和减缓事故风险影响的措施及应急预案。其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的泄露,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减缓措施。

1、评价依据

1.1风险调查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中附录B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等所涉及的危险物质进行调查和识别,本项目生产过程的危险、有害物质的主要危害性如下表。

表45 主要危险物质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危险性类别

危险特性

粉尘

/

当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中,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造成环境污染

废水

/

当沉淀池出现泄漏时会导致污水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影响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

1.2 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 q1/Q1+ q2/Q2+ …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⑴1≤Q<10;⑵10≤Q<100;⑶Q≥100。

根据本项目涉及物质的危险性及健康危害性,以及结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附录A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经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化品主要为废机油和粉尘,因粉尘不在国家规定的危险物质中,故粉尘不计入Q值计算。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

1.3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三级,详见下表。

表46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I级,简单分析,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的规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原辅材料未涉及《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1和表2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44169-2018)附录 B 中所规定的风险物质。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原辅材料不属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不会产生由于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导致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不会对公众带来严重危害,造成环境污染。因此,本次不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2、环境风险敏感目标调查

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敏感目标根据危险物质可能影响的途径确定,本项目运营期设计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粉尘。本次将距离厂界500m范围内的敏感点作为环境风险敏感目标。

3、环境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根据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及设施主要功能,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隐患部位及薄弱环节见下表。

表47 本项目主要事故隐患部位及薄弱环节

重点部位

典型设备

薄弱环节

事故类别

原因

后果

加工区

封闭式厂房

彩钢棚四壁发生破损

厂区厂房发生破损,导致粉尘泄露

设计不合理;材料缺陷;违章、失误;维护不周;外界条件;冲击腐蚀。

大量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影响周围环境空气

抑尘洒水装置

洒水装置

喷淋头发生堵塞、管道破裂等

长时间不清理,造成管道及喷头堵塞

沉淀池

沉淀池

沉淀池

破裂泄露

设计不合理,材料缺陷,违章、失误,维护不周;外界条件;冲击腐蚀

废水泄露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4、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⑴降尘设施故障

厂区厂房及洒水抑尘措施发生破损或出现故障时,容易导致大量粉尘未经处理或收集后直接排放,影响项目区外环境与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

(2)当沉淀池出现泄漏时,会导致收集的污水泄漏影响水环境。

5、环境风险管理

从厂区平面布置,各生产装置要符合生产厂房设计规范。要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劳动保护设备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从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等硬件上按本质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以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投产后,要不断完善安全措施,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要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増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特别是从事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对安全起重要影响的生产岗位,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以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生产及运工人要弄清本岗位产生物料的性质与危害,掌握消除隐患、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的技能。

项目沉淀池应采取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做防渗措施,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及检查。在发生沉淀池泄露时,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将沉淀池内的污水抽至厂区其他收集池内暂存,并联系相关技术人员对沉淀池进行加固及维修,带维修好并试漏确认完好后再恢复生产工作。

6、应急预案

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在区域爆发突发性环境事件条件下,本项目启动收治、研究、预防职能时,项目所在地区的应急预案;二是项目潜在风险因素爆发,以项目为中心需要采取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本公司自援自救,立足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企业应根据下表的详细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对策和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故,必须按事先制定的方案进行紧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表48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要求

1

总则

从环境保护方面,项目在建成后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以下几方面,1、抑尘洒水装置故障;2、当沉淀池出现泄漏时,会导致收集的污水泄漏影响水环境。

2

危险源概况

从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来看,其危险源主要为项目运营产生的粉尘和生产废水。

3

应急组织

总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主要由环保管理机构参与)专业救援队伍---负责各种不同事故控制、求援和善后处理。

4

应急状态分类及应急响应程序

规定预案的级别和分级响应程序

5

应急设施、设备、材料

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设施,主要有沉淀池等。

6

应急通讯、通知和交通

在出现应急状态下,应通过电话或电视等通讯媒体将事故的出现情况告知群众,避开事故发生现场;同时通知事故现场附近的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不允许闲杂人员的进入和受影响人群的离开,并由专业人员进行事故的处理。

7

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并对事故的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8

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方法和器材

事故现场:控制事故,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清除现场泄漏物,降低危害,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器材,设置一定的安全距离。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配备。

9

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事故现场:现场及邻近装置人员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工作内容包括消毒、隔离、防护、疫情报告、转运,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隔离区、缓冲区和清洁区。

10

应急状态终止与恢复措施

根据事故的处理情况,规定应急状态终止时间、范围,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善后处理和恢复工作,并对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1

人员培训与演练

在应急措施制定后,平时安排环保管理人员及设备科等的应急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事故时的求援行动的正常实施。

12

公众教育和信息

对厂区附近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并在事故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13

记录和报告

厂区设置专门机构对环保风险事故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

7、应急预案结论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只要建设单位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的管理,可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在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简单分析内容表见下表。

表4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临时石料加工站项目

建设地点

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

地理坐标

经度

105°58′57.49″

纬度

34°41′21.46″

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

粉尘、废水(加工区)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环保设施破碎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周围外环境和敏感点造成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①安排专人对降尘设备和生产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

②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项目安全措施和消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③沉淀池采取钢筋混凝土结构,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

④制定和强化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确定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8、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表50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危险物质

名称

/








存在总量/t

/








环境敏感性

大气

500m范围内人口数800人

5km范围内人口10000 人


地表水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

F2 □

F3 □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S1 □

S2 □

S3 □

地下水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1 □

G2 □

G3 □

包气带防污性能

D1 □

D2 □

D3 □

物质及工艺系统

危险性

Q值

Q<1 ☑

1≤Q<10 □

10≤Q<100 □

Q>100 □

M值

M1 □

M2 □

M3 □

M4 □

P值

P1 □

P2 □

P3 □

P4 □

环境敏感

程度

大气

E1 □

E2 □

E3 □

地表水

E1 □

E2 □

E3 □

地下水

E1 □

E2 □

E3 □

环境风险

潜势

Ⅳ+ □

Ⅳ □

Ⅲ □

Ⅱ □

I ☑

评价等级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简单分析☑

物质危险性

有毒有害 □

易燃易爆□

环境风险

类型

泄漏 ☑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影响途径

大气☑

地表水□

地下水□

事故情形分析

源强设定方法

计算法 □

经验估算法 □

其他估算法 □

风险

预测

评价

大气

预测模型

SLAB □

AFTOX □

其他 □

预测结果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 最大影响范围m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最大影响范围m

地表水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 h

地下水

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 d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 d

重点风险防范措施

1、从厂区平面布置,各生产装置要符合生产厂房设计规范。从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等硬件上按本质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以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投产后,要不断完善安全措施,对降尘设备和生产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2、项目沉淀池应采取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做防渗措施,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及检查。在发生沉淀池泄露时,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将沉淀池内的污水抽至厂区其他收集池内暂存,并联系相关技术人员对沉淀池进行加固及维修,带维修好并试漏确认完好后再恢复生产工作。

评价结论与建议

企业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发生风险事故概率极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注:“□”为勾选项,“ ”为填写项。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内容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施工扬尘

路面洒水抑尘,减少扬尘量

对环境影响不大

机械、车辆尾气

运营期

加工粉尘

颗粒物

设置全封闭式加工车间,

原料和成品建设半封闭式厂房,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地面均做水泥硬化,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物料装卸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原料、成品堆场

颗粒物

石料装卸

颗粒物

运输道路

颗粒物

加强场地地面冲洗和车辆轮胎清洗

原料运输

CO、NOX、THC

在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志牌,限值车辆在厂区的速度

/

食堂油烟废气

油 烟

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7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烟道排出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废水

SS

少 量

对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污水

COD、SS、NH3-N

经化粪池处理后外委清掏

运营期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粪大肠菌群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并外委定期清掏。

不外排

食堂废水

生产废水

SS

洗砂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抽出回用于生产,底层沉淀物经压滤处理后外售其他建筑公司综合利用。

不外排

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废钢筋、废包装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土石方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运营期

废包装桶

机油、液压油包装桶

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利用

厂家定期回收

废机油

维修设备产生的机油、液压油等

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沉淀池底泥

泥饼

压滤机处理后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标准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

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期机械设备噪声

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运营期

破碎机、洗砂机、筛分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车辆等社会活动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处理、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建设中将因占用土地、开挖施工等将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区域现状生态环境比较单一、生物多样性较低,项目施工周期较短,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经过有效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周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一、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污染工序主要是平整场地、基础施工及车辆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污染因子是TSP。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即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必须100%覆盖、工地路面必须100%硬地化、拆除工程必须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必须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必须100%覆盖或绿化”;

(4)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理、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5)运输车辆应根据核定的载重量装载渣土,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的渣土应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洒落,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运输渣土;

(6)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7)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保养、维护,减少因其状况不佳而造成的空气污染。

综上,施工单位在严格实施扬尘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1.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1)建筑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内设置的临时沉淀池简单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施工人员洗漱污水,水质较简单,可直接用于场地泼洒抑尘;剩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1.3噪声

针对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及其排放特点,项目可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对建筑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早上6:00)期间作业。

(2)对人为的施工噪声有相关的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3)从声源上控制:

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工艺;

②改造施工方法和操作方法,防止产生高噪声、高振动;

③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努力使噪声、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

由于项目施工期短,施工噪声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1.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物主要包括废渣和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等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项目建筑垃圾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板、废材料等,废钢板、废材料等回收利用的应统一收集后外卖废旧物品回收单位。

(2)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由施工单位用于建筑场地平整和绿化。

(3)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项目施工营地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开堆放,将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在施工营地周围随意乱扔,或收集后在施工营地周围空地上随意倾倒。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加工、装卸及堆场粉尘

本项目原料储存设置封闭式彩钢结构的原料棚对整个加工工序采用密闭作业,进料及破碎、筛分工段通过设置封闭式彩钢工棚。建设半封闭式原料及成品堆场,用于石料贮存,地面均设置水泥硬化,并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为减小堆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对原料和产品采取遮阳网遮盖,确保原料及产品不露天堆放;通过对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保证物料及产品面层湿润,减少风力起尘。物料在装卸过程中均采用湿法作业,加强生产管理,尽量降低物料装卸落差。采取以上抑尘措施后,抑尘效率能达到90%以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2)道路运输扬尘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扬尘对外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项目经采取对厂区地面进行地面硬化,厂区主出入口配备车辆轮胎清洗装置,对进出运输车辆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安排专人每天对厂区进行清扫与洒水抑尘(保留清扫洒水记录)原料与产品运输过程车辆密闭减少物料表面颗粒物受气流影响产生扬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厂区内车辆运输扬尘降低90%左右,运输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3)运输车辆尾气

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有CO、NOX、THC等大气污染物,运输车辆数量有限,尾气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局限于项目区内,预计运输车辆尾气对局部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范围仅限于下风向20-30m范围内,由外环境可知,本项目下风向20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在厂区出入口设置限速标志,运输过程只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防治措施可行。

(4)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计劳动定员15人,本项目运营后油烟产生量为0.0034t/a,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风机风量为2000m3/h,平均每天运营6h。油烟废气经处理率可达70%以上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0.001t/a,油烟排放浓度为0.33mg/m3,经专用通风烟道引至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2.0mg/m3的规定,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用水包括包括厂区洗砂用水、车辆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

①生产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各产尘点安装喷淋装置,通过喷洒水提高厂区抑尘效率,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加工区等区域,厂区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本项目车辆进出厂区需要对轮胎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减少扬尘产生,包括原料运输及产品运输。项目在厂区进出口位置安装1台轮胎冲洗装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此部分水部分经车辆带走及蒸发损耗外,剩余部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

本项目洗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原料中掺杂的泥土及砂石表面附着的石粉,不含其它物质,易于沉淀,且洗砂工段对水质要求不高,为了节约水资源,洗砂废水排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水回用池,清水回用池里的水用于洗砂,循环使用。沉淀池及时清淤、以免影响水质。池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建设,并采取防渗措施。

②生活污水

本项目设员工15人,两班轮流制,均在厂区内食宿。其生活污水的污染因子主要是COD、BOD5 、SS、动植物油及NH3-N。项目食堂废水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委清掏。

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抑尘洒水对水质要求不高,项目产生的废水完全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可达到循环回用要求。项目沉淀池总容积为20m3,共设有2级沉淀,根据水平衡分析,进入沉淀池的生产废水为3.72m3/d,沉淀池容积能够容纳项目两天以上所产生的废水。当发生事故无法处理生产废水时,沉淀池可作为事故池应急,完全能够满足处理水量要求,可有效预防废水漫流导致地表水体污染。沉淀池上清液抽出回用于抑尘。底层沉淀物泥沙经压滤处理后外售其他建材生产单位。废水及沉淀物得到有效的利用,治理措施可行。

项目抑尘用水可以通过石料吸附或自然挥发后消耗,不会产生废水径流。其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会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经对厂区各功能分区采取地面硬化防渗处理,故不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治理措施可行。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有效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因此项目对地下水环节影响主要来自厂区洒水形成的地面漫流下渗以及危废暂存间的废机油类泄漏下渗引起的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原则,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废水产生源点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杜绝地下水污染隐患。

(1)源头控制措施

①积极推行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②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闭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③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④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项目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

(2)分区防渗措施

此次评价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材料选取和层设计方案参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HJ610-2016)表7规定进行分区防渗:

表51 本项目厂区分区防渗要求一览表

防渗级别

工作区

防渗技术要求

防渗工艺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粘土防渗;或参照GB18598执行

在清场夯压的基础上铺设防渗材料+混凝土防渗

隔油池

一般防渗区

沉淀池

防渗效果不低于厚度为Mb≥1.5m,K≤10-7am/s的粘土防渗层

设置人工防渗材料(如HDPE膜等)

加工区

原料堆放区

成品堆放区

简单防渗区

其他区域

地面一般硬化

混凝土硬化

经以上分析,在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的控制厂区内污染物下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厂区各分区经防渗处理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机械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洗砂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70~85dB(A)。拟采用以下治理措施:

(1)为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全封闭式厂房对加工区进行全封闭,并对各产噪单元单独进行封闭。且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使用,产生异常噪声;

(2)对产噪较高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并置于封闭空间内;

(3)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

(4)强化厂区行车管理制度。要求运输车辆合理控制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中发动机轰鸣噪声,规范车辆在进入厂区范围内的行驶路线,进入厂区低速行驶,严禁鸣笛,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源,加强管理;

(4)项目夜间不得进行生产,且同时不能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作业。

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油桶及废包装桶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必须安全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理处置。沉淀池沉淀物泥沙经压滤处理后外售其他建材生产单位。沉淀物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治理措施可行。

项目机械及车辆大、中、小修均由外协解决,仅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设备在日常维护中会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到的、液压油、机油等,其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临时储存(企业在设置危废暂存间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次环评要求在厂区内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约10m2,其危废暂存间选址及修建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设计要求,须设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防渗系数≤10cm/s。应建有堵截泄漏的群脚,并严格做好防雨、防腐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2)危险废物的收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容器)倾倒、堆放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各废物贮存需按照国家相应要求处置,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识。

(3)危险废物的处置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运时必须安全转移,防止撒漏,且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手。危险废物运送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厢体应与驾驶分离并密闭;厢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内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厢体材料防水、耐腐蚀;厢体底部防液体渗漏,并设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装置。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其中废物名称、类别、数量、废物特征、形态、包装方式、主要危险成份、应急措施及废物处置方式等一定要填写清楚,以便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正确的管理(见下表),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表5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联单编号


危废产生单位名称


废物种类


废物重量(kg)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处置中心名称


处置方法


危废产生单位盖章

废物运输盖章

处置中心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不会带来二次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6、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从土地利用类型看,本项目占地现状为荒地。不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待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建设完成后,设备拆除,土地恢复到原有使用功能,基本不会影响土地类型,因此本项目占用土地不会导致农业、林业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

(2)对动植物的影响分析

由于区域主要为农村生态系统,项目所在区域受附近村民进行了一定的人为干扰。受人为活动影响,项目周边无大型野生动物,常见动物为蛇类、鸟类、啮齿类动物,项目运营期对动物影响不大。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内原生植被区域常见植被,植被恢复能力强,项目运营期砂石加工产生的扬尘、粉尘会对树木的光合作用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的程度甚小。综上,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围动植物生存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是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建设的配套工程,且为临时性项目,随着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4年施工时间结束,项目停止运行,经拆除和复垦后,不会有明显遗留影响。故本项目造成的生态影响是暂时的,在项目运行结束后,影响区域的各环境要素基本都可以的得到恢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同生活污水排入至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因此,只要工程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期应该采取的环保措施,工程生产的环境影响问题可以得到消除或有效的控制,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因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防治措施可行。

8、项目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下列损毁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一)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

(二)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

(三)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

(四)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毀的土地。

本项目属于其中的第三条,因此在本项目用地期满后应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建设单位在临时用地审批阶段需要申请土地复垦协议及复垦承诺书)。

本项目作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建设的临时性配套工程,为该项目提供施工所需规格石料。随着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施工结束,项目停止运行,本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用地性质为荒地及林地(临时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临时用地面积约23133.449m2。待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竣工后,本项目临时场地也将进行拆除。退役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出项目场地,对建筑垃圾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根据本项目建设单位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临时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中要求,公路建设完成后将本项目使用地块恢复原状,由于项目主要为石料加工,则待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先拆除厂区地面上的设备及建筑物,然后对厂区部分水泥地面进行破碎,将上层水泥和含水泥的土壤运至清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并清理平整迹地,进行适当的植被种植,即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原有地貌进行恢复。具体恢复措施如下:

(1)土地平整工程

①表土剥离:本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用地性质为荒地及林地(临时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临时用地面积约23133.449m2。项目的基础开挖应避开雨季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弃渣及时回填,尽量减少回填土石方在厂内的堆放面积和数量。根据复垦的目的及任务,确定临时用地区域(弃渣场、生产生活用地)的表土剥离方案进行剥离;将所有剥离表土运入指定的表土堆场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存放,注意设计表土防护措施;

②表土堆放:对临时用地区域剥离的表土用自卸汽车搬运到表土存放场分层分开堆放,并用无纺布进行防护,修建土质边沟和沉砂池,运输距离控制在1.0km范围内,将耕层土壤与底层土壤分别堆放,妥善保存,防止岩石混入使土质恶化,对表土堆放场修建挡士墙、撒草防护等措施,尽可能做到恢复后保持原有的土壤结构,以利种植。以方便临时用地复垦时使用和边坡防护、中央分隔带和附属设施绿化种植使用;

③表土堆放场排水沟和沉砂池:在表士堆放场周围修建排水沟和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

④表土堆放场挡土墙:在表土堆放场周围修建挡土墙,以保护表土并防止水土流失;

⑤砌体拆除:对各场地无需保留的建筑物及附属系统进行拆除;

⑥废渣剥离:复垦时对加工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堆场用地进行废渣表土剥离,运往渣场;

(2)土地复垦

①回填覆土:将剥离表土及弃土按照实际情况对各复垦区域进行覆土、平整;

②翻耕:机械翻耕对临时用地覆土后进行深翻耕,使表面板结土尽快恢复耕作状态;

③土壤培肥:对复垦为耕地的各单元进行土壤培肥,以提高土壤肥力。

④理顺边沟,畅通道路;

复垦标准:

1. 地面平整;

2. 土地肥沃、管沟畅通;

3. 达到农业、林业及其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用地标准要求。

待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竣工后,本项目临时场地将会恢复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措施可行。

6、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3万元,占总投资的3.78%。环保投资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措施组成。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53 环保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

阶段

治理项目

污染物

治理措施

规模

投资

运营期

废气

加工粉尘

设置全封闭式加工车间,原料和成品建设半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地面均做水泥硬化,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物料装卸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

原料、成品堆场各一套抑尘洒水装置

3.0

原料、成品堆场扬尘

石料装卸扬尘

卸料、装料口各一套抑尘洒水装置

1.5

运输道路扬尘

加强场地地面冲洗和车辆轮胎清洗

车辆轮胎清洗装置

1.0

原料运输汽车尾气

在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志牌,限值车辆在厂区的速度

/

0.5

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7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烟道排出

去除效率为70%

0.5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沉淀池上清液抽出回用于生产,底层沉淀物经压滤处理后外售其他建筑公司。

沉淀池(10m3)

2.0

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并外委定期清掏。

化粪池(5m3)

1.0

食堂废水

隔油池(1m3)

0.5

噪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处理、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2.5

固废

废包装桶

机油、液压油包装桶

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利用

/

0.5

废机油

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等

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废暂存室1间(10m2)

2.0

沉淀池底泥

泥饼

经压滤机压泥饼后后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

/

1.0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

0.2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

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

0.1

其他

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废水产生源点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4.0

退役后生态环境恢复

则待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拆除厂区地面上的设备及建筑物,然后对厂区部分水泥地面进行破碎,将上层水泥和含水泥的土壤运至清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并清理平整迹地,进行适当的植被种植,即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原有地貌进行恢复。

恢复面积以占地面积23133.449m2为基础

10.0

合计

30.3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本项目实施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固体废物。因此,必须强化环境管理,加强环境监控,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1.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指本项目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调整和制定环境规划和目标,协调同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以及一切与改善环境有关的管理活动。环境管理同计划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各专项管理一样,是项目管理的一个组织部分,指导者环境监测的实施。

1.1环境管理机构

项目应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配置专业环境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

项目应设立环保部门,设置和健全两级环境管理机构。由1名领导全面负责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环境管理负责人2-3名,协助该主管领导进行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负责降尘设备、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点、各类噪声源设备及环境应急设施等的管理、监督检查及环境应急响应工作,并纳入项目环境管理体系。

1.2环境管理职能

环保部门作为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整个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并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全面负责,接受上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具体环境管理职能包括:

(1)主管项目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2)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

(3)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4)定期监督和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负责喷淋降尘装置、沉淀池、危废暂存间及生活垃圾暂存设施等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主要污染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监督执行;

(6)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环保意识,提高职工的自觉履行保护环境义务的觉悟;

(7)参与项目环保验收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8)推广应用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9)除完成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外,还应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按要求上报各项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1.3环境管理方法

(1)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规定,应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按分配的指标排放;

(2)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工作,建立项目完善的污染源及物料流失档案,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3)强化对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的职能,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等技术档案,加强对环保设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情况,污染物持续达标排放;

(4)开展环境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使职工自觉地为环境保护进行不懈的努力;

(5)将环境保护列入岗位责任制和统一评分计奖的指标,以行政手段督促、检查、表扬、奖励或惩罚,使各部门更好的完成环保任务;

(6)把环境管理纳入项目总体管理计划,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持续改进,达到减少污染、节能降耗、环保环境的目的,从而提高项目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2.环境监控计划

2.1目的

建设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控主要目的是为了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监控,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2监控机构的设置

环境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控噪声、废气排放及环保设施的运转状况。

2.3监测制度

根据本项目特点,监测每年进行1次,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使厂区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

2.4监测项目及监测点位置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HJ819-2017),针对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概况,重点对废气、噪声进行监测,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计划见表54。

表54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内容

项目

点位

频率

监测单位

厂界噪声

LAeq

厂界四周,即噪声预测点位

每季度监测1次

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每年监测1次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

油烟废气

每年监测1次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1验收范围

(1)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措施,包括为污染物和保护环境所建的配套工程、设备、装置和检测手段等。

(2)本报告表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保措施。

3.2排污口管理

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通道。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也是区域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

(1)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须规范化;

②排污口应便于采样与计量检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

(2)排污口的技术要求

①排污口的设置必须合理确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②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速段。

(3)排污口立标管理

污染物排放口,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中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见表55。

表55 主要环境保护标志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警示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1

废气排放口

表示废气向气体排放

2

废水排放口

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

3

噪声排放源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4

一般固体废物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5

危险废物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

3.2验收清单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等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如实的公开其环境信息;公开的信息应包括:(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规模等基础信息;(2)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总量、超标情况等排污信息。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见表56,竣工验收清单见表57。

企业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2)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3)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4)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

表56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

类别

工程组成

原辅材料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主要运行参数

排放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m3)及排放量(t/a)

总量指标(t/a)

排放污染物分时段要求

排污口信息

执行标准

向社会公开信息内容

废水

生活污水

自备水井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并外委定期清掏。

COD

255mg/L,0.054t/a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再申请总量指标

/

/

不外排

①废水治理措施、设计参数、去除效率及其 运行情况;②例行监测达标情况

BOD5

182mg/L,0.038t/a

SS

210mg/L,0.044t/a

NH3-N

23mg/L,0.005t/a

COD

255mg/L,0.054t/a

食堂废水

自备水井

225m3/a

33.75m3/a

/

/

不外排

生产废水

自备水井

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抽出回用于生产,底层沉淀物经压滤处理后外售其他建材公司综合利用。

34690m3/a

0

/

/

不外排

废气

上料、破碎、筛分阶段

石料

生产车间设置全封闭式厂房。原料和成品建设半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地面均做水泥硬化,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生产加工几物料装卸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

粉尘

0.22t/a

/

年排放250天,每天8小时连续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例行监测达标情况:

①废气治理措施、设计参数、去除效率及其运行情况;②例行监测达标情况

原料、成品堆场

石料

堆场扬尘

0.066t/a

/

年排放250天,每天8小时连续排放

/

石料装卸

石料

装卸扬尘

0.016t/a

/

年排放250天,每天8小时连续排放

/

运输道路

石料

加强场地地面冲洗和车辆轮胎清洗

道路扬尘

0.088t/a

/

年排放250天,每天8小时连续排放

/

原料运输

石料

在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志牌,限值车辆在厂区的速度

车辆尾气

少量

/

年排放250天,每天8小时连续排放

/

食堂油烟废气

/

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7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烟道排出

油烟

0.33mg/m3,0.001t/a

/

年排放250天,每天6小时连续排放

设置一个排气筒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固体废物

废包装桶

机油、液压油

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利用

机油、液压油包装桶

0.02t/a

/

年排放250天

在污染治理设施处设置标识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措施情况

废机油

机油、液压油

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维修设备产生的机油、液压油等

0.135t/a

/

年排放250天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沉淀池底泥

底泥

底层沉淀物经压滤处理后外售其他建材公司

泥饼

1015t/a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生活垃圾

1.125t/a

/

年排放250天

厨余垃圾

/

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厨余垃圾

0.0225t/a

/

年排放250天

表57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设施

规模

验收标准

废水

抑尘废水

抑尘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抽出回用于生产,底层沉淀物外委其他建筑公司。

二级沉淀池(总容量200m3)

不外排

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并外委定期清掏。

化粪池(5m3)

食堂废水

隔油池(1m3)

废气

上料、破碎、筛分扬尘

设置全封闭式加工车间,原料和成品建设半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地面均做水泥硬化,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物料装卸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

原料、成品堆场各一套抑尘洒水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原料、成品堆场扬尘

石料装卸扬尘

卸料、装料口各一套抑尘洒水装置

运输道路扬尘

加强场地地面冲洗和车辆轮胎清洗

车辆轮胎清洗装置一套

原料运输汽车尾气

在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志牌,限值车辆在厂区的速度

/

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7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烟道排出

/

噪声

设备、车辆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垫减振处理、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机油、液压油包装桶

交由机油厂家回收利用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

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废暂存室1间(10m2)

沉淀池底泥

集中收集后经压滤处理后外售给其他建材公司综合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标准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

厨余垃圾

集中收集后交由厨余回收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临时破碎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

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3万元,占总投资的3.78%。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3133.449m2,建设石料加工彩钢棚、原料彩钢堆棚、砂石成品堆放彩钢棚各一座,以及办公生活用房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加工区内设置一条年产25万m3砂石料生产线。

劳动定员:项目建设完成后,劳动定员1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其余全部为工人。

工作制度: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250天。

2、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它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区地势比较平坦,厂区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所在地北临305省道,南侧和东侧与牛头河相临,东侧为清泉村(下寺村),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便利,适宜工程建设。

4、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结合生产工艺,综合考虑环保、绿化、劳动卫生等要求,对厂区平面进行了合理的布置。项目厂区设置一个出入口,位于厂区的东北侧,主要为原料、产品运输及人员出入通道。

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和办公区等部分组成。其中办公室位于厂区进出口方位,原料堆场位于项目东侧,向北为生产加工区,西侧向南为成品堆放区。项目原料堆放区、加工区和产品堆放区均设置半封闭式厂房,可很大程度降低粉尘的产生,远离周边居民区,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平面布局按照工艺流程的顺序安排生产线,避免了员工的来回奔波。

项目平面布局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环保的要求,车间分区明确,各区域布置紧凑,辅助区域配套到位,综上所述,本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

5、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6.2.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6.2.1.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评论”。本次评价期间,引用天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根据2018年天水市环境监测站公布的《天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年清水县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42天,优良天数为293天,优良率为85.7%,SO2全年平均浓度19μg/m³,NO2全年平均浓度11μg/m³,PM10全年平均浓度75μg/m³,PM2.5全年平均浓度37μg/m³,CO全年平均浓度1.4mg/m³,O3日最大8小时值全年平均浓度124μg/m³。六项主要污染物中,除PM10及PM2.5以外,SO2、NO2等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项目PM10和PM2.5超标主要是受冬季锅炉供暖和春季浮尘天气影响较大所致。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牛头河,属于牛头河麦积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白沙,终止断面为入渭河口,为III类水体。为了解该地表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采用收集资料的方式进行。根据《天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年度),天水市环境监测站对天水市辖区内“十三五”地表水监测网络渭河干流及支流的16个地表水断面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及评价标准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本项目引用牛头河-倪徐家上游监测断面数据,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为地表水达标区域。

(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兰州森锐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14日对项目建设厂址四周及敏感点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数据表明:本项目东、南、西侧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69-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北侧紧邻305省道,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69-2008)中4a类标准要求。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污染工序主要是平整场地、基础施工及车辆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污染因子是TSP。经过在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做到“六个100%”,综上,施工单位在严格实施扬尘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内设置的临时沉淀池简单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多余部分可用于洒水降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人员洗漱污水,水质较简单,可直接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施工场地内设一座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针对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及其排放特点,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对建筑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早上6:00)期间作业。对人为的施工噪声有相关的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通过从声源上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努力使噪声、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

由于项目施工期短,施工噪声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物主要包括废渣和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等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项目建筑垃圾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板、废材料等,废钢板、废材料等回收利用的应统一收集后外卖废旧物品回收单位。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由施工单位用于建筑场地平整和绿化。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项目施工营地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开堆放,将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在施工营地周围随意乱扔,或收集后在施工营地周围空地上随意倾倒。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原料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车辆装卸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原料储存设置封闭式彩钢结构的原料棚对整个加工工序采用密闭作业,进料及破碎、筛分工段通过设置封闭式彩钢工棚。建设半封闭式原料及成品堆场,用于石料贮存,地面均设置水泥硬化,并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为减小堆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对原料和产品采取遮阳网遮盖,确保原料及产品不露天堆放;通过对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保证物料及产品面层湿润,减少风力起尘。物料在装卸过程中均采用湿法作业,加强生产管理,尽量降低物料装卸落差。采取以上抑尘措施后,抑尘效率能达到90%以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扬尘对外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项目经采取对厂区地面进行地面硬化,厂区主出入口配备车辆轮胎清洗装置,对进出运输车辆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安排专人每天对厂区进行清扫与洒水抑尘(保留清扫洒水记录)原料与产品运输过程车辆密闭减少物料表面颗粒物受气流影响产生扬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厂区内车辆运输扬尘降低90%左右,运输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有CO、NOX、THC等大气污染物,运输车辆数量有限,尾气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局限于项目区内,预计运输车辆尾气对局部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范围仅限于下风向20-30m范围内,由外环境可知,本项目下风向20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在厂区出入口设置限速标志,运输过程只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风机风量为2000m3/h,平均每天运营6h。油烟废气经处理率可达70%以上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0.001t/a,油烟排放浓度为0.33mg/m3,经专用通风烟道引至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2.0mg/m3的规定,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水包括包括厂区抑尘用水、车辆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各产尘点安装喷淋装置,通过喷洒水提高厂区抑尘效率,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加工区等区域,厂区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本项目车辆进出厂区需要对轮胎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减少扬尘产生,包括原料运输及产品运输。项目在厂区进出口位置安装1台轮胎冲洗装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此部分水部分经车辆带走及蒸发损耗外,剩余部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本项目洗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原料中掺杂的泥土及砂石表面附着的石粉,不含其它物质,易于沉淀,且洗砂工段对水质要求不高,为了节约水资源,洗砂废水排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水回用池,清水回用池里的水用于洗砂,循环使用。沉淀池及时清淤、以免影响水质。池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建设,并采取防渗措施。

本项目设员工15人,两班轮流制,均在厂区内食宿。其生活污水的污染因子主要是COD、BOD5 、SS、动植物油及NH3-N。项目食堂废水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委清掏。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水由乡镇供水工程供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因此项目对地下水环节影响主要来自厂区洒水形成的地面漫流下渗以及危废暂存间的废机油类泄漏下渗引起的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原则,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废水产生源点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杜绝地下水污染隐患。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机械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洗砂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90B(A)。为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全封闭式厂房对加工区进行全封闭,并对各产噪单元单独进行封闭。切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使用,产生异常噪声;针对产噪较高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并置于封闭空间内;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强化厂区行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厂区行车要求。要求运输车辆合理控制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中发动机轰鸣噪声,规范车辆在进入厂区范围内的行驶路线,进入厂区低速行驶,严禁鸣笛,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源,加强管理;项目夜间不得进行生产,且同时不能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作业。

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尘、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油桶及废包装桶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必须安全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理处置。沉淀池沉淀物泥沙经压滤处理后外售其他建材生产单位。沉淀物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治理措施可行。

项目机械及车辆大、中、小修均由外协解决,仅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设备在日常维护中会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到的、液压油、机油等,其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临时储存(企业在设置危废暂存间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次环评要求在厂区内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约10m2。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不会带来二次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是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建设的配套工程,且为临时性项目,随着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施工结束,项目停止运行,经拆除和复垦后,不会有明显遗留影响。故本项目造成的生态影响是暂时的,在项目运行结束后,影响区域的各环境要素基本都可以的得到恢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及洒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同生活污水排入至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因此,只要工程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期应该采取的环保措施,工程生产的环境影响问题可以得到消除或有效的控制,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因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防治措施可行。

(7)项目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作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建设的临时性配套工程,为该项目提供施工所需规格石料。随着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施工结束,项目停止运行,本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用地性质为荒地及林地(临时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临时用地面积约23133.449m2。待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竣工后,本项目临时场地也将进行拆除。退役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出项目场地,对建筑垃圾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根据本项目建设单位与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临时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中要求,公路建设完成后将本项目使用地块恢复原状,由于项目主要为石料加工,则待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先拆除厂区地面上的设备及建筑物,然后对厂区部分水泥地面进行破碎,将上层水泥和含水泥的土壤运至清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并清理平整迹地,进行适当的植被种植,即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原有地貌进行恢复。

待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段工程竣工后,本项目临时场地将会恢复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措施可行。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平面布置合理,周边环境不存在对项目明显制约和影响因素;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如下,污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做到妥善处置,故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议

(1)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应设置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尤其要加强对废气处理装置、危险废物的管理,使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始终处于正常运转,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物。

(2)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设置监控部门或(兼)专职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工作。

(3)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2 其他与环境评价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