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18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瓦窑沟 |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瓦窑沟 | 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保留原有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增加2套陶瓷多管除尘器;在原有集中供热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脱硫脱硝改造,新建沉淀池一座,新增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套,改造锅炉房原有引风机及配套电气系统。 | 运行期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技改完成后锅炉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烟尘、SO2和NOx的浓度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地面防尘用水及冲渣用水,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是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等设施,噪声通过基座减振、隔声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燃煤锅炉炉渣、烟气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脱硫石膏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厂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清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 | / |
2 |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杨家林 |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杨家林 | 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保留原有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新建了2座脱硫塔,采用钠钙双碱法工艺进行塔内脱硫,在麻石塔的出口增加了2套陶瓷多管除尘器;新增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套,改造了锅炉房原有引风机及配套电气系统。 | 运行期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技改完成后锅炉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烟尘、SO2和NOx的浓度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地面防尘用水及冲渣用水,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是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等设施,噪声通过基座减振、隔声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燃煤锅炉炉渣、烟气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脱硫石膏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厂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清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
3 |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东站 |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路原体育场内 | 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保留原有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增加3套陶瓷多管除尘器;在原有集中供热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脱硫脱硝改造,新建沉淀池一座,新增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套,改造锅炉房原有引风机及配套电气系统。 | 运行期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技改完成后锅炉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烟尘、SO2和NOx的浓度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地面防尘用水及冲渣用水,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是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等设施,噪声通过基座减振、隔声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燃煤锅炉炉渣、烟气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脱硫石膏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厂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清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
公示期:2019年7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493835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局窗口 邮编:741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