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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7月18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18日 00:00   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预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9年7月18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瓦窑沟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瓦窑沟

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保留原有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增加2套陶瓷多管除尘器;在原有集中供热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脱硫脱硝改造,新建沉淀池一座,新增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套,改造锅炉房原有引风机及配套电气系统。

运行期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技改完成后锅炉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烟尘、SO2和NOx的浓度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地面防尘用水及冲渣用水,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是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等设施,噪声通过基座减振、隔声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燃煤锅炉炉渣、烟气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脱硫石膏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厂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清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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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杨家林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杨家林

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保留原有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新建了2座脱硫塔,采用钠钙双碱法工艺进行塔内脱硫,在麻石塔的出口增加了2套陶瓷多管除尘器;新增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套,改造了锅炉房原有引风机及配套电气系统。

运行期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技改完成后锅炉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烟尘、SO2和NOx的浓度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地面防尘用水及冲渣用水,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是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等设施,噪声通过基座减振、隔声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燃煤锅炉炉渣、烟气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脱硫石膏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厂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清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3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东站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路原体育场内

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保留原有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增加3套陶瓷多管除尘器;在原有集中供热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脱硫脱硝改造,新建沉淀池一座,新增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套,改造锅炉房原有引风机及配套电气系统。

运行期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技改完成后锅炉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烟尘、SO2和NOx的浓度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地面防尘用水及冲渣用水,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是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等设施,噪声通过基座减振、隔声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燃煤锅炉炉渣、烟气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脱硫石膏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厂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清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公示期:2019年7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493835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