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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6日 00:00   来源: 县财政局    预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清水县财政局

2015年9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清水县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入

2014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7599万元,占全年预算26002万元的106.14%,超年初预算6.14个百分点;与上年完成数22610万元相比增收4989万元,增长22.0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171万元,占全年预算11780万元的103.32%,超年初预算3.32个百分点;与上年完成数10240万元相比增收1931万元,增长18.86%;基金本级收入完成8618万元,占全年预算7930万元的108.7%。

分级次完成情况为: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3276万元,占预算3310万元的99%,与上年完成数2709万元相比增收567万元,增长20.9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490万元,占预算2950万元的118.3%,与上年完成数2610万元相比增收880万元,增长33.72%;上划市级收入完成32万元,占预算,32万元的100%,与上年完成数38万元相比减收6万元,下降15.79%;县级收入完成20801万元,占预算19710万元的105.53%,与上年完成数17253万元相比增收3548万元,增长20.56%。

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局完成3523万元(含烟草上划税收810万元),占全年预算3500万元的100.66%,与上年完成数2822万元相比增收701万元, 增长24.84%;地税局完成10517万元(含烟草上划税收91万元),占全年预算10500万元的100.16%,与上年完成数8728万元相比增收1789万元,增长20.5%;财政局完成13559万元,占全年预算12002万元的112.97%,与上年完成数11060万元相比增收2499万元,增长22.59%。

二、财政支出

2014年全县财政支出完成173232万元,占变动预算174816万元(含当年上级下达专项59268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29617万元)的99.09%,与上年完成数163459万元相比增支9773万元,增长5.9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0671万元,占变动预算161831万元(含当年上级下达专项55049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29617万元)的99.28%。基金支出完成12561万元,占变动预算12985万元(含当年上级下达专项4219万元)的96.73%。支出分项目为:省市专项支出5926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专项55049万元,基金专项4219万元),工资性支出516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9091万元,民生政策性配套和部门业务保障支出6613万元,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12669万元,公用经费207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支出2171万元,归还省开发银行暴雨洪涝灾害应急贷款3500万元,收回历年结余资金统筹安排支出6207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分项目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3519万元,占预算的99.45%;

  2. 国防支出完成135万元,占预算的94.94%;

  3.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362万元,占预算的110.75%;

  4. 教育支出完成37867万元,占预算的100.1%;

  5.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760万元,占预算的85.59%;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840万元,占预算的75.66%;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4059万元,占预算的103.11%;

  8. 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0644万元,占预算的100.48%;

  9.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6277万元,占预算的101%;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661万元,占预算的75.33%;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0943万元,占预算的112.44%;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5912万元,占预算的97.93%;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385万元,占预算的107.24%;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462万元,占预算的107.65%;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105万元,占预算的81.61%;

1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6469万元,占预算的98.8%;

17、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完成185万元,占预算的77.41%;

18、债务付息支出完成54万元,占预算的100%;

19、其他支出完成3032万元,占预算的47.11%。

三、财政收支执行结果

全年一般预算实有财力162331万元,其来源是:(1)本级收入12171万元(2)返还性收入376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8922万元,(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049万元,(5)调入历年结余结转资金6207万元,(6)上年结转229万元,(7)上年年终净结余-623万元。按照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统筹财力,合理安排支出,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0671万元,上解上级专项支出1123万元,消化历年财政赤字623万元,当年财力结转下年支出537万元,年终结余537万元,年末累计净结余0万元(上年净结余为-623万元,较上年比消化历年赤字623万元)。基金实有财力12985万元,其中基金本级收入8618万元,基金专项4219万元,上年结余148万元;基金支出1256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24万元。

需要说明两点:一是本次报告较2015年2月12日在清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关于清水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中,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都调增1万元,原因是市财政年终结算时烟草下划收入增加1万元所致。二是 “预决算报告”中,全年一般预算实有财力161805万元,省市年终结算后一般预算实有财力调整为162331万元,调增526万元,原因是省财政年终结算时增加“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补助资金526万元所致。

2014年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财政年初收支预算执行,确保了干部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了县、乡、村机构正常运转,确保了各项民生资金足额到位,确保了省、市、县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的配套落实,保证了各类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到位,对促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起到重要支持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