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物价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清水县物价局决定召开征收城区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目的是: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各方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听证会设听证代表 15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居民代表4人、行政事业单位代表 4名(含专业技术人员)、工商业代表3名、困难群众2名),有意参加者可自愿报名,通过我局审查后公布,欢迎全县公民、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15年8月10日18时。报名地点:清水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六楼),天水农校对面。联系电话:7151049。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我局将依照规定委托相关组织推荐。
清水县物价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