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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07日 00:00   来源: <a href='' target='_blank' sty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公告

经清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清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决定以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QS2015-4号等五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宗地

编号

出让

面积(㎡)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建筑

密度

(%)

绿地

(%)

建筑主

体高度(米)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QS2015-4号

9538(约合14.3亩)

宗地位于清水县徐倪新村,庄天二级公路以南,天平铁路以东,南侧、西侧紧邻牛头河河道(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商服用地(加油站)

0.7≤容积率≤1.5

≤25

>20

115

QS2015-6号

6145.219(约合9.2亩)

宗地位于红堡镇镇区,南临牛头河河堤,北临庄天二级公路,西临庄天二级公路支线,东接农业园区(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商服用地

≤2.5

≤30

≥30

240

QS2015-7号

6287.24(约合9.43亩)

宗地位于红堡镇镇区,南临牛头河河堤,北临庄天二级公路,西临庄天二级公路支线,东接农业园区(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商服用地

≤2.5

≤30

≥30

245

QS2015-8号

2772(约合4.16亩)

宗地位于清水县汽车站院内北侧,车站大门入口至西约110m,以汽车站北墙为边界向南延伸约25 m(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商服用地

≤3.8

≤45

≥20

325

QS2015-9号

10640.9(约合15.96亩)

宗地位于县轩辕大道西段以北,牛头河堤岸以南,西至规划8号路,东至轩辕大道西干河桥头(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商服用地

≤1.8

≤35

≥20

875

二、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40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等被我市限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企业的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四、出让文件获取及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13日至 2015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报名。本次拍卖和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中一次性足额(不得分批或以他人名义存入)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出让文件指定账户。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若宗地竞买人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按拍卖方式出让,以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若宗地竞买人只有一家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将在2015年7月31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

七、出让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

1.拍卖时间:2015年8月4日。

2.拍卖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

1.挂牌期限:2015年7月24日— 2015年8月4日。

2.挂牌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事项

(一)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清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清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出让文件人。

(三)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联系方式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1号楼三楼

联 系 人:丁玉东 周磊

联系电话:0938-8215326

网 址: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