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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7日 12:06   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十六

整改目标: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取缔工作

整改时限:202012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

2016年12月开始,为从根本上解决清水县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困难问题,清水县人民政府积极筹建了清水县城区供水工程,该工程水源取自牛头河流域石咀子上游及支流汤峪河流域王尧村上游地表水,在石咀子和王尧村取水处建设截水墙,以输水管引水至调储水库,再将水送入程沟水厂,由水厂净化设备对原水进行净化、消毒、处理后供居民使用。2018年1月,我县启动了城区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工作,2019年7月1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调整和划定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9〕80号)同意《清水县长沟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和《清水县牛头河-汤峪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提出的划分意见,根据批复,我县立即启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清水县城区牛头河、汤峪河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完工,正在准备竣工验收。2020年,我县对该水源地编制了应急预案,开展了执法检查。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0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