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十项
整改目标:20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0%以上。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扛起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结合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我县制定印发了《清水县2020年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清水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清水县2020-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各部门各乡镇主体责任,我县于11月20日召开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建立起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我县目前有6家砖瓦厂,2家隧道窑、2家旋转窑、2家轮窑,6家砖瓦厂手续齐全,2020年全部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监测,达标排放,目前已核发了排污许可证。11月初,6家砖瓦厂全部完成了无组织排放监测。
三是我县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2020年完成三改一补任务4000户;充分发挥煤炭一级市场作用,健全完善配送体系,加强煤质抽检,严格用煤和储煤场地环保监管。
四是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五是我县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重点对“两线”(公路、河流沿线)边角地土地整理、造林绿化、行道树栽植约1298公里。
六是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县195家餐饮服务业全部使用电、煤气、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95%以上。
七是我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各建筑工地进行了现场督查检查,对各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场进行了督促整改,确保全县施工工地达到全时段扬尘防控要求,降低了扬尘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同时,成立了快速反应联合执法队,每天对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查,对冲洗不到位、车容车貌差的车辆,对车辆驾驶人员、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0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