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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7日 12:04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三十

整改目标:20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0%以上。

整改时限:202012

责任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扛起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结合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我县制定印发了《清水县2020年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清水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清水县2020-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各部门各乡镇主体责任,11月20日召开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建立起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我县目前有6家砖瓦厂,2家隧道窑、2家旋转窑、2家轮窑,6家砖瓦厂手续齐全,2020年全部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监测,达标排放,目前已核发了排污许可证。11月初,6家砖瓦厂全部完成了无组织排放监测。

三是我县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2020年完成三改一补任务4000户;充分发挥煤炭一级市场作用,健全完善配送体系,加强煤质抽检,严格用煤和储煤场地环保监管。

四是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五是我县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重点“两线”(公路、河流沿线)边角地土地整理、造林绿化、行道树栽植1298公里。

六是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县195家餐饮服务业全部使用电、煤气、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95%以上

七是我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各建筑工地进行了现场督查检查,对各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场进行了督促整改,确保全县施工工地达到全时段扬尘防控要求,降低了扬尘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同时,成立了快速反应联合执法队,每天对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查,对冲洗不到位、车容车貌差的车辆,对车辆驾驶人员、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0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