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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三项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14:38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项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

整改情况:1.2020年2月25日,成立了清水县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2.4月13日,召开2020年河长制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全县“河长制”重点工作。

3.配合省市开展黄河流域渭河清水段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已完成渭河流域清水段排污口摸底排查工作,每月定期对牛头河及其支流地表水进行水质监测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4.县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已初步编制了《渭河流域(清水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5.编制完成《清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2020-2021年计划建设16个农村污水处理站,2020年计划建成10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目前已有9个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及管网铺设。2021年计划建成6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目前已有2个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及管网铺设,其余4个正在建设中。

6.2020年4月、9月份,我县组织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会同各乡镇,对我县牛头河流域及其支流沿线进行了督查,现场向各乡镇交办了发现的问题,至目前已整改完毕。

7.配合省市开展黄河流域渭河清水段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已完成渭河流域清水段排污口摸底排查工作,每月定期对牛头河及其支流地表水进行水质监测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