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保留
的铁路限高限宽设施的公示
截止2020年12月,我单位共排查限高限宽设施三处。其中,拆除限高限宽设施两处,依法保留铁路部门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一处。
现对保留的铁路限高限宽设施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对保留的铁路限高限宽设施有异议或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 系 人: 谈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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