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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保留的铁路限高限宽设施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0日 18:26   来源: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截止2021年8月,我单位共排查限高限宽设施1处。其中,依法保留铁路部门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1处。

现对保留的铁路限高限宽设施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对保留的铁路限高限宽设施有异议或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人:  

联系电话: 7151175

通讯地址: 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5号

   箱: 1354909410@qq.com

 

附件: 依法保留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公示清单.xlsx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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