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8月,我单位共排查限高限宽设施1处。其中,依法保留铁路部门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1处。
现对保留的铁路限高限宽设施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对保留的铁路限高限宽设施有异议或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 系 人: 陈 翔
联系电话: 7151175
通讯地址: 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5号
邮 箱: 1354909410@qq.com
附件: 依法保留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公示清单.xlsx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