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清水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11:57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十项

整改目标: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整改情况:我县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包抓领导通过现场调研、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122 - 3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对全部分餐饮单位是否定期清洗设备、油烟净化装置是否正常使用、烟气是否排入专用烟道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餐饮服务单位台账建立,清洁养护等资料齐全,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12 8日至2021年1212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155924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水清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