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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商务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16:16   来源: 清水县商务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商务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

整改目标:规范汽车拆解企业运行管理,确保危险废弃物台账清、去向明。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项指出,市商务局重审批轻监管,执行废旧机动车拆解行业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不严不实,管理浮于表面,辖区内废旧机动车拆解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认领问题清单,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协调县市场监管局,查明我县仅有1家注册报废机动处拆解企业,为清水县俊恒机动车报废拆解有限公司。我局第一时间联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告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项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同时派人深入该企业注册地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未搭建厂房、办公场所以及开展报废汽车拆解业务必需的设施设备,未找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初步了解,该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未向省商务厅申报资质认定,未购置生产经营设备,一直未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123日,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再次联合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与租赁商口头协议租赁期10年,租赁经营场地20亩,未签订正式场地租赁合同,未取得拆解经营场地使用权,且该场地位于堡镇水源保护区内,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环评手续无法办理通过。注册至今未搭建厂房,未购进任何报废汽车拆解工具和设施,正式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未向省商务厅提交资质认定申请书面材料,也未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提出申请,未取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以上情况说明该公司达不到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联合检查组发现自4月9日该公司注册以来,未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等经营性活动,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目前,企业法人正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整改结论:该企业注册以来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对生态环境造成任何污染,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126日至202112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57183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