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十六项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病死畜禽填埋场所建设,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得到保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六项指出,“天水市在发展畜禽养殖产业的过程中,部分病死畜禽填埋场所建设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标识警示牌,风险管控不严”问题,我县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调研、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我单位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对全县部分病死畜禽填埋场所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填埋场所整改全部到位,设立了标识警示牌,病死畜禽能够按照《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进行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养殖场(企业)台账、记录、保单、理赔等资料齐全,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8-8884687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郝家巷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