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项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清水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
1.由县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委托兰州理工大学编制了黄河流域渭河支流(清水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顺利通过甘肃骄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县水务局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全县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进一步理清河流岸线开发利用现状,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形成了保护优先、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岸线利用格局。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天水市年度工作要点,起草制定了《清水县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提出了年度项目计划和重点建设任务。
3.为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按照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组织人员起草制定了《关于调整清水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县委办字〔2021〕57号文件印发全县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了“一室七组”的工作职责。
4.组织召开了2021年河长制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全县“河长制”重点工作。
5.10月底,与张家川县沟通协调,签订了后川河、樊河、汤峪河、松树河、通关河等跨县区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建立了联合巡查制度,适时开展跨县界河流联合巡查,严厉查出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
6.配合省市开展了黄河流域渭河清水段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已完成渭河流域清水段排污口摸底排查工作,每月定期对牛头河及其支流地表水进行水质监测工作,今年全县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7.结合“清四乱”“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河道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先后多次组织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会同乡镇全县范围内主要河流、小河小沟进行“拉网式”排查,现场提出了存在问题,列出了整改清单,发放了督办单,目前已全部整改。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57183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