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能,按照省市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要求,现将《清水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抓好《清水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执行落实,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四级46同”和“清单之外无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对于新增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同时严禁超目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认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并迅速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等平台和场所公开。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附件:1.
清水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xls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