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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命名更名城区道路标准地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7日 15:31   来源: 清水县民政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政2022102

 

 

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新命名更名城区道路标准地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为更好服务我县城市建设和发展,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升地名文化品位和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易记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我县结合城区人文地理特征遵循地名命名原则,对城区新建道路、更名道路进行了反复讨论经清水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命名更名城区道路标准地名予以印发,审定标准名称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 清水县部分城区道路标准地名审定表.xls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