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留言时间:2020年3月26日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名汪晓春,男,汉族,1980年出生于天水市清水县远门镇梨林村老坟自然村。
2009年3月,我为了能过上较好生活,于是我向亲戚朋友借钱并向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价值16万元多的华山牌自卸翻斗车,跑运输,于2011年6月28号晚,停放在县畜牲局楼下(县农行东关营业所门前)公路边上被盗,当时我向县公安部门报了案,至今己9年之久,仍未破案,更离奇的是去年7月4日去刑警队开被盗车辆户籍证明时,刑警队的工作人员居然说没有案底,也没有立案。当时案发后我们主动联系公安人员调出监控发现我的车被盗开出县城时经过了三个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并且停放在县农行东关营业所门前监控之下,不但至今破不了案,而且去了两趟车管所,说不能办理车辆注销,也是因为车还在我名下,导致我精准扶贫户无法正常的享受某些与之相关的政策。既不能破案,又不能办理车辆注销。从这件事情上充分体现了清水县的公安部门对待老百姓的财产犹如牛毛,辜负了党对各位办案人员的期望,对于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没有定到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深深哀求领导能够为我做主,督促早日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给我全家挽回一些损失。我在此恳求各位领导
我的联系电话:15593813100
【答复意见】
关于对网民“汪晓春”反映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民“汪晓春”:
你好!
关于您反映的:汽车被盗抢一案的问题,经在警综平台、全国被盗抢骗机动车辆信息系统核实:2011年6月28日7时许,家住清水县远门乡梨林村老坟4号的汪晓春报称:其陕西华山翻斗车被盗,要求查处。经查,汪晓春号牌为甘E10172陕西华山翻斗于2011年6月28日0时许停在清水县城东关小学前,早上6点50分发现被盗。该车购于2009年3月.价值122800元。
2011年6月28日,我局依法将该案立为汪晓春汽车被盗案,并录入在全国被盗抢骗机动车信息系统进行对比核查,目前暂没有获取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我局办案部门将继续侦察,争取早日破案,打击犯罪,挽回群众损失。据此,您反映问题失实,不存在未立案、立而不侦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清水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