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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网民反映“物业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09:43   来源: 书记留言板    预览次数: 【字体:

【网民留言】

关于物业问题


鑫**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德隆毓秀锦园是几级服务物业费怎么哪么高呢!

留言时间:2024年3月5日

【答复意见】

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网民反映“物业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目前物业收费标准按照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关于清水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及机动车停放费基准价格的通知》(新发改【2021】11号)文件规定,高层(电梯)住宅一级服务1.6元/㎡月,二级服务1.4元/㎡月,三级服务1.2元/㎡月,四级1元/㎡月。如果物业企业收取高于政府指导价,建议您保留凭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