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诉求人反映:其是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45号居民(自建房),其户于2024年2月27日因为欠水费停水,其于停水当天正常缴纳水费,但至2024年2月8日8:36仍未恢复供水(供水设施正常,水费已正常缴纳),自来水公司仅告知其需将其户水表拆除后上交给自来水公司未告知停水原因,其认为不合理,现投诉。
留言时间:2024年2月28日
清水县水投公司关于网民反映“永清镇永泰东路45号自建房停水的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关于永清镇永泰东路15号自建房停水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诉求工单,我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人核实,负责该片区工作人员上门对水表进行检查,因水表欠费缴纳水费后未设置激活,我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处理,现在已经恢复正常供水。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于甘肃水务清水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938-7151355 甘肃水务清水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