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1-00060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清水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目录(第五批)》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背景依据

根据《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5号)和《天水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公布清水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第五批20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主要内容

涉及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4个单位共计20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

三、具体要求

各承办单位对实行告知承诺书制的证明事项,要将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证明事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文件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1080/497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