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减免医疗机构门(急)诊就诊人员诊查费用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现将《清水县减免医疗机构门(急)诊就诊人员诊查费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医改成果,健全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优化就医方面实惠和便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的经济负担,推动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的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实施内容、实施范围、相关措施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
(一)实施内容。按照“突出惠民、注重实效、量效挂钩”的原则,对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门(急)诊就诊患者减免门(急)诊诊查费用,所减免费用由县财政进行补助。
(二)实施范围。清水县域内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
(三)相关措施。
补助资金来源: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原则于年初内拨付到县卫生健康局。
补助资金拨付流程:各级医疗机构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上月接诊的门(急)诊疗服务人次及所需拨付资金,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及时下拨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根据近三年来各级医疗机构门(急)诊查费测算,县级医疗机构按照6元/人次补助,乡级医疗机构按照8元/人次补助,村级医疗机构按照5元/人次补助。
(四)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监管三个方面。
文件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1080/6039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