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水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实施方案共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的基本原则,阶段性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学生为本、言传身教、协同育人”的原则,力争在2023年,成立一批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到2025年,配备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建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努力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主体、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家庭教育观念落后、家长教育职责缺失、家校育人合力不足、社会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家长主体责任落实、家庭教育分类实施、学校主导作用发挥、社会协同网络建设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共育体系,努力推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就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成立,相关部门单位保障投入,年度考核、督导评价等方面进行明确。
文件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1080/645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