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2-00193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清水县教育督导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清水县教育督导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执行,完善教育管理,加强教育监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动教育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教育督导办法。现将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督导办法》共六章内容,重点围绕教育督导力量薄弱、针对性不强、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创新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建强督学队伍,强化结果运用,加大问责力度,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教育督导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开展。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办法的起草依据,教育督导的原则、形式以及适用范围予以说明第二章组织机构,主要对教育督导委员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第三章督学,重点对专兼职督学任职条件及任期、待遇落实、培训培养、履职考评、回避条件等方面提出要求。第四章教育督导的实施,主要从督导的对象、督导类别、督导职权、督导内容及程序,督导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第五章法律责任,对督导过程中一些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情形进行界定。第六章附则主要办法解释权限、印发事宜进行说明。

文件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1079/645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