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行县政府部门(单位)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现将《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行县政府部门(单位)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新部署新要求的需要。根据《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行市政府部门(单位)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3〕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我县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了《清水县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二是适应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上级政策调整等新情况,一些事项确不适合继续适用告知承诺制,同时,新增了符合条件的法定证明事项,都要求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需要。
二、形成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县领导批示要求,9月中旬,我局迅速启动《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实行县政府部门(单位)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起草工作,10月初形成初稿,初稿形成后,将《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重点就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与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磋商,经汇总,各单位上报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63项。
三、主要内容及变化
经组织相关部门讨论,我县参照市政府文件重新梳理我县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共63项,共涉及17个单位,保留市上36项,结合我县实际增加27项。
相比较市上公布事项,我县变化主要有:1、结合我县实际增加事项的共7个单位、27个事项。其中县交通局增加4项,为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县人社局增加3项,分别是养老保险服务、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县文旅局增加5项,分别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临时占用体育场馆设施审批、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县公积金中心增加4项,分别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老旧住宅小区自助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单位销户;县市场监管局增加8项,分别是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含筹建)、食品小作坊登记、食品小经营店登记、食品小摊点登记;县民政局增加1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给付;县自然资源局增加2项,分别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结合我县实际减少事项的共16个单位、40个事项。其中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项我县均不涉及、为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市体育局4项我县不涉及,为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临时占用体育场馆设施审批、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及称号认定;市邮政管理局2项我县不涉及,为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市公安局1项我县不涉及、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市畜牧兽医局1项我县不涉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审查;市气象局1项我县不涉及,为为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市残联1项我县不涉及,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市民宗委2项我县均不涉及,为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三个月以下备案;市新闻出版局6项我县均不涉及,为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印刷业经营者兼营或者变更经营活动以及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备案;县交通局减少7项,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配发及管理、换发,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县人社局减少1项,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县文旅局减少2项,为文物商店设立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县卫健局1项,为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县水务局1项,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县公积金中心减少2项,为职工死亡,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自住住房,其他消费,安装电梯;县市场监管局减少1项,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县应急局1项,为生产经营单位(改、扩)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县司法局2项,为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变更、注销;县住建局2项,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标志等级三级暂定)、房地产估价机构本案(标注等级三级)。
文件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1080/717430.htm